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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的预警公告

日期:2023年04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武定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的

预警公告

“五一”假期将至,食品安全消费将迎来高峰。当前,我县气温持续升高,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加大,各类病原微生物繁殖活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多发易发。为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武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预警:

一、科学选购食品,不要盲目囤积。在购买食品时,要去正规大型商场或超市,保留好购物凭证。购买时,要尽量按需购买,可适当储备一定生活必需物资,但不要大量盲目囤积。

二、小心储存食品,注意生熟分类。夏季气温较高,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用后会引发食物中毒事故,要严格控制食品的储存条件。食品原料存储场所应当保持通风、干燥、避免太阳直晒;堆放时应隔墙离地10厘米以上。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冰箱

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除霜,储藏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与生肉、生鱼等要分开保存。听装、瓶装、罐装、利乐纸盒、真空包装等包装食品,即开即用,开启后应及时冷藏且不宜久存。烹调好的食物室温存放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冷藏时最好用保鲜膜包好,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并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

三、培育良好习惯,保持健康饮食。五一期间,气温逐渐升高,日常饮食要以清淡为主,多吃熟食少吃生冷制品,勿采、勿食不明品种野生植物。不要过量饮酒,谨防酒精中毒,特别是切勿把醇基燃料误作白酒食用,如出现误食情况,应马上催吐并立即就医。

四、食用野生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误食剧毒野生菌,勿采、勿食、不买、不卖不认识的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一定要炒熟煮透,不要混吃杂菌,自采或购买杂菌不易识别,一旦发生中毒较难判断中毒菌种,不利于及时医疗救治。酒精可促进毒素的吸收或与毒素起化学反应加重中毒,因此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吃完野生菌后如感不适,有恶心、头晕、呕吐、看东西不明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就近就医。不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不食用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泡制的散装白酒。

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把采购关。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并仔细检查、验收,做好索证索票和记录,严禁采购三无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各类会议用餐加工食用野生菌(含野生菌干制品),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

消费者若发现销售、加工有害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可及时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武定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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