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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自查清理工作总结

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作者: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根据《楚雄州关于认真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楚市监办发【2023】42号)要求,联席办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清理,现将自查清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职责

成立了由副县长召集人、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武定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武竞争审办发〔2023〕2号),即时下发给各成员单位。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二)明确清理重点,认真开展清理

严格按照《楚雄州关于认真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楚市监办发【2023】42号)要求,重点对四个方面开展自查清理:一是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二是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三是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四是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清理范围包括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在招商引资、招标采购、市场准入与退出、行政审批及许可中的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等实际情况。

(三)清理结果

经清查,共梳理涉及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26件,其中发现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0件、其他政策措施0件,涉及发现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实际情况共0起。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下步的工作中,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要求各成员单位负责审查好,本单位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二是重视程序,狠抓落实。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审定,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细致周密、防止疏漏。同时实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目标明确,方法明确和要求明确。

三是同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我县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一并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文规范处理程序不清的及时向州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确保我县出台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实际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公平竞争政策意识和审查业务水平。通过不同的宣传途径,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倡导公平竞争,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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