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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522007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吗?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2日

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 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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