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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24169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哪些移民人口应予以核减?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哪些移民人口应予以核减?

下列 人口应从移民人口中予以核减:(1)在公布实施搬迁时间前,原移民户中户口已迁出的人口,不再计入移民人口;(2)在公布实施搬迁时间前,原移民户中已死亡人口不再计入移民人口;(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录用的,现役军人(武警)提干的人口,不再计入移民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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