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口安置点以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元,征地前人均耕园地1亩及以上的村民小组,安置标准为1.0亩耕园地基础年产值进行逐年补偿和另配置0.5亩可灌溉耕地;征地前人均耕园地低于1亩的村民小组,安置标准为0.5亩耕园地基础年产值进行逐年补偿和另配置0.5亩可灌溉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