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滑坡采石厂因高陡边坡矿体削坡减载、边坡治理及生态修复建设需要,需临时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县滑坡采石厂;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武定县滑坡采石厂(退让区)边坡治理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削坡减载设置平台;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县狮山镇陈官村委会滑坡采石厂矿区;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武定县滑坡采石厂(退让区)边坡治理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0.5891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和其他林地(无立木),主要树种为旱冬瓜,有活立木蓄积23.3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武定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4月7日核发的“武林证字(2016)第2901000691号”林权证,拟临时使用林地权属属武定县狮山镇陈官村委会中厂村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由使用林地单位武定县滑坡采石厂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进行了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行政审批局反映,电话:武定县行政审批局0878-8711178。
武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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