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杞学文中西医结合诊所向我局提出撤销《诊所备案凭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其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现将撤销备案诊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武定杞学文中西医结合诊所
医疗机构备案编号:MA6PP5PE453232917D2232
医疗机构地址:武定县狮山镇香水明珠小区
法定代表人:杞学文
主要负责人:杞学文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武定杞学文中西医结合诊所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武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08月24日
| 上一条:武定县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经营许可公示〔2026〕3号 |
| 下一条:武定县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公示名单(2026年0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