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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801005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2025年08月01日 发文字号:武发改振兴〔2025〕26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1日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武定县田心乡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5〕565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振兴〔2025〕174号),现将我县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的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资金,项目建设所需其他配套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用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项目前期费用或项目管理费用支出。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需按程序报批。

二、计划执行

本批次计划安排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740万元(含劳务报酬305万元,劳务报酬发放占中央预算内投资比例41.22%),直接分解下达到武定县田心乡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不得随意整合使用。

(一)实施范围和受益对象。主要面向县域内的城乡就业

困难群体和低收入人口,优先吸纳外资外贸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以下简称“重点群体”),资金项目安排向相关重点群体较为集中的县(市、区)聚焦。

(二)建设领域。重点支持技术门槛较低、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用工量大的县域范围内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1)城乡融合发展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包括:县城或乡镇连接村庄的小型道路建设、河堤沟渠治理等,乡镇内部街道、管网改造提升,城镇休闲步道建设,城镇易地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

(2)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包括:

乡村生产道路改造、村道巷道硬化等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排灌沟渠和护坡护坝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乡村旅游等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易地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

(三)下达方式。为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要求,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的原则,由县发展改革局及时将投资计划下达到项目乡镇,同时明确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规模和带动务工人数,确保项目实施能够广泛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项目及时开工、项目资金按计划足额拨付,防止项目资金被截留、挪用,严防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加强监管

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并认真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严格按下达的投资计划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管,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按照招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实施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招投标的相关要求,要尽快确定施工单位及时开工建设,如期完成工程建设和验收等一系列工作。资金下达后,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会同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监管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项目法人单位责任人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县发展改革部门作为日常监管责任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本批次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同步在云南省项目一体化管理平台开展调度。请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资金拨付凭证、劳务报酬发放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省项目一体化管理平台的专项以工代赈模块提交县发展和改革局。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有关地区围绕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领域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总体比例不低于4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六、其他要求

(一)加快项目实施并充分组织项目地群众务工就业。项目业主要加快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及时组织项目入库纳统,切实避免出现应纳未纳、应统未统问题,严防统计造假;要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城镇相关失业人员、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就业增收,并适时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要落实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改革以工代赈项目承接方式、创新劳务组织模式,鼓励乡镇政府等业主单位采取询比、竞价、谈判以及直接发包等方式,将项目灵活发包给村集体领办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劳务公司、项目理事会或县乡两级政府领办的乡村建设公司等新型建设主体,创新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的劳务组织模式,充分组织本乡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要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二)加大项目跟踪调度力度。省州县将对本批次以工代赈项目开展线下调度,重点聚焦项目组织实施、项目质量监管、吸纳脱贫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等开展调度监测,请项目乡镇按要求按时调度,并在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做好计划管理、劳务培训、务工组织、用工合同签订、建前、建中、建后各类公示公告、劳务报酬发放、施工过程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竣工验收、绩效评价、使用移交、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按期开工、如期完工,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及时足额。

省州发展改革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适时对投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工迟缓、资金拨付慢或挪作他用、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工程质量不合格、劳务报酬发放不达标的县市,建立负面清单,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不再受理投资申请。县发展改革局同等建立负面清单,对开工迟缓、资金拨付慢或挪作他用、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工程质量不合格、劳务报酬发放不达标的乡镇,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不再受理该乡镇专项以工代赈投资申请,并取消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资金支持。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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