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东坡乡、万德镇、己衣镇,各相关单位: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武定县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武定县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生产用地分配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武移指通〔2020〕6号),为做好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生产用地分配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安置点生产用地按期顺利分配到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做好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生产用地分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移民安置点生产用地分配工作组
(一)花果山移民安置点
组长:李长清 己衣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钟志贵 己衣镇人大主席
薛华明 县搬迁安置办副主任
宋红青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普忠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李继舜 东坡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周朝刚 万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剑波 己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贵超 己衣镇新民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黎学富 己衣镇罗能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凤永春 己衣镇更德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李文贵 万德镇支卧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李庭嵘 东坡乡白马口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工作人员抽调己衣镇乌东德水电站移民工作联络员、自然资源所、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及原居住地村民小组长、安置点现居住地村民小组长、党支部书记组成,具体人员由己衣镇确定。
(二)西和移民安置点
组 长:刘彬杉 狮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聂 开 狮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显志 县搬迁安置办副主任
宋红青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普忠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李继舜 东坡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剑波 己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贵超 己衣镇新民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黎学富 己衣镇罗能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凤永春 己衣镇更德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李庭嵘 东坡乡白马口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韩 剑 狮山镇金沙社区党总支书记
段家勇 狮山镇永宁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工作人员抽调狮山镇负责乌东德水电站移民工作人员、自然资源分局、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及原居住地村民小组长、安置点现居住地居民小组长、党支部书记组成,具体人员由狮山镇确定。
二、移民生产用地分配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统筹协调各村组生产用地分配,确保生产用地分配工作按期顺利分配到户;负责编制各安置点分配方案、生产用地面积测绘、移民生产安置人口界定、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生产用地分配、土地确权、证书办理发放工作。西和、花果山移民安置点移民生产用地分配到户工作于2020年9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二)负责统筹协调移民生产用地的流转,为统一开发利用、做大做强产业奠定基础;负责编制移民生产用地流转方案、合同,并完成合同签订等工作。移民生产用地流转工作于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三、分配依据
《武定县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武定县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生产用地分配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武移指通〔2020〕6号)。
四、明确生产安置人口界定
按照《楚雄州乌东德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现场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9年第12期、2020年第14期)、《武定县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指挥部会议纪要》(2020年第11期)文件要求,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按以下原则确定生产用地分配生产安置人口:
(一)2019年12月31日24:00前签订移民搬迁生产安置协议的农村移民人口,移民搬迁期间合法增加的农村移民人口(2017年12月31日24:00至2019年12月31日24:00),经迁出地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纳入生产安置人口的,确定为移民生产用地分配人口,享受移民搬迁生产安置政策。
(二)2020年5月14日24:00武定县乌东德水电站实施阶段线上剩余人口界定确定的农村移民人口,经迁出地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纳入生产安置人口的,确定为移民生产用地分配人口,享受移民搬迁生产安置政策。
(三)自行安置移民人口不分配生产用地。
2020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武定县人民政府印发武定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暂行)的通知 |
下一条: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2020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集中合并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