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长:龚世雄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顺猷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陶光建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周清祥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局长
陈 洁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左有宏 县民政局局长
钱学武 县财政局局长
李星详 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局长
郑 钧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饶正琨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建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余贵银 县水务局局长
黄自丽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 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佳富 县应急管理局
杨 恒 县林草局局长
李春云 县统计局局长
胡朝彬 县气象局局长
王宏文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11个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张顺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宏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武定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照程序。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采取自下而上方式,在2021年8月底完成规划编制、征求意见、审核等工作,9月底上报州级评审后批准发布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及时上报。
(二)全面掌握情况。各乡(镇)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积极配合专业队伍,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点的工程治理、避让搬迁项目筛选、比选、排序等工作。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地质灾害规划编制工作。对组织不到位、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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