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四、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妇联是在党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具体职能,即主要任务是: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妇联机关设主席1名(由县处级领导担任),设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2名,现有编制6个(事业编制6个)。设股室3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股、维权股。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继续设在县妇联。增设武定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属县妇联下设的股所级事业机构,设中心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1、实施妇女成才计划。以强化妇女思想引领,不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为主要内容,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多方资源,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妇女培训,使妇女的综合素质和整体能力进一步提高。
2、实施家庭文明计划。紧紧抓住妇联工作的主阵地—“家庭”不动摇,大力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创建内容,创新创建形式,以广大妇女受欢迎的方式开展创建活动,吸引妇女及其家庭的主动参与,引导妇女及其家庭在创建文明和谐社会中积极发挥作用。
3、实施妇女扶持计划。继续实施好妇女创业扶持项目,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和审核,切实发挥项目效益。
4、实施妇女维权计划。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妇女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妇女的法律综合素质。持续推进社会化维权,力争形成妇联牵头,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齐力参与的反家庭暴力格局的形成。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基层妇女维权服务站点要高度关注相关侵害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做好涉及婚姻家庭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好妇女来信来访工作。
5、实施妇女儿童关爱计划。持续关注留守妇女儿童、困境儿童等弱势妇女儿童的关爱工作,加强儿童之家建设工作,依托儿童之家平台,转变思想,立足改革,引进社会组织和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方式,服务关爱弱势妇女儿童,促进社会和谐。
6、积极投身改革。立足去“四化”强“三项”的要求,巩固好基层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的成果,推动县妇联改革创新,按照《武定县妇联改革实施方案》的整体部署,对标对表,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妇联改革工作,使妇联组织的活力更加彰显,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6人,退休人员3人。
无车辆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0.57万元,比2017年增加15.9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0.57万元,比2017年增加15.9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57万元(本级财力140.5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57万元,比2017年增加15.9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40.57万元,预算总支出中基本支出140.5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114.1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18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5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9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按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96.31万元(基本支出140.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82万元,津贴补贴38.40万元,奖金16.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2万元,住房公积金4.9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61万元,其中:办公费0.48万元,差旅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0.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6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3.121
万元,退休费6.5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9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300人次,接待费开支10000元; 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的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部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金额95100万元。其中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项目5.1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项目补助经费2万元,贫困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0.10万元,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援助项目经费3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4.41万元,主要用于加快建立我县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单位请注明本单位2018年无专项转移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18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18年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3.5万元。分别是:
1.采购电脑2台,预算资金1万元;
2.采购多功能复印机1台,预算资金1.5万元。
3.采购办公桌3套,预算资金0.5万元。
4.采购多功能传真机1台,预算资金0.5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我单位基本支出预算140.57万元,较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124.58万元资金了15.99万元。主要原因:工资基数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我部门项目支出9.51万元,较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30.5万元减少了3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主减少小专项经费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4.61万元,比2017年3.99万元增加0.6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工会经费也相应增加。其中:办公费0.3万元,印刷费0.1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18万元,工会经费0.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至,我单位资产总额6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1万元,固定资产16.6万元。固定资产包括:一是通用设备数量30台(套),价值15.09万元;二是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2件(套),价值1.54万元。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因我县可用财力有限,年初无财力安排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专项补助,故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待年终根据上级专项补助和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再将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公开。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行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置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来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5.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附: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表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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