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646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为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局机关设办公室、宣传法规股、环境影响评价股、污染防治与总量控制股、自然生态保护股5个股室,下设武定县环境监察大队(公益一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武定县环境监测站(公益一类)两个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拟定全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流域、跨区域环污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职责;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核查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负责提出县级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受武定县人民政府委托,对县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组织对县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县域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自然保护区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旅游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运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应急与预警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镇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1.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12.负责拟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措施;指导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企业履行环保目标责任,加强环保目标责任制执行的检查和考核,及时公布环保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质量状况,向武定县人民政府提出奖惩建议,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13.承办武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落实减排目标职责,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污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核查排污单位主要污染源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工作成绩和亮点。一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制定《武定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武定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实施我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环评审批,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禁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区建设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协助做好黄标车尾气排放、报废回收等相关工作,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在州目标之内,完成2家禁养区限养区内养殖场关闭。2018年以来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8%;打好碧水保卫战,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环境状况评估和调查,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对县城饮用水源地和出境河流分别开展每季度1次和每月1次的监测,2条出境河流和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Ⅲ类以上标准,达标率100%。加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县城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和督查,严格落实每月不少于1次现场监察和每月不少于1次监督性监测频次要求,督促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依据在线监测测算,2018年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242.6万m3,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466.39吨、削减氨氮91.2吨,同比2017年分别增长12%和9%。打好净土保卫战,根据《武定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其空间位置、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进行了逐一核实。经认真核实,武定县共计确定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29 家、对土壤环境影响突出的工业园区1 个、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0块;共补充划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单元23个,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127个。各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土壤样品采集点位的特征污染物均已确定。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全县16座加油站已完成改造7座;对我县12家涉重金属污染物产生的企业进行检查,对全县4家危废生产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考核,均达考核要求,8家排污单位依法申领了新的排污许可证;组织实施武定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污染防治“敌情”底数。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了40余名污染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对工业、农业、生活、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5个方面污染源进行全面普查,普查入户总户数261个,其中工业源178个、畜禽养殖75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个、入河(湖)排污口1个、生活源锅炉2台。经过努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并保持稳定。二是绿色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编织绿色生态屏障。编制《武定县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武定生态县建设规划(2014—2020)》,组织武定县申报为省级生态文明县,现正补充完善创建材料待报审,组织东坡、田心两个乡镇申报省级生态乡镇,东岳社区、环州中学和香水小学分别被评为州级绿色社区和学校,完成省级6所绿色学校和1个绿色社区的实地复核。截至目前,全县11个乡镇全部开展了生态乡镇创建申报,已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待命名2个,省级生态乡镇8个,州级生态村98个;创建省级绿色学校8所、省级绿色社区3个,州级绿色学校36所,州级绿色社区2个;2018年,武定县盛源钛业、万翔矿业有限公司通过云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验收,武定武星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新棱矿业有限公司已申报2018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争取上级1820万元资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2个,正在实施7个,待实施5个。三是环境监管执法战役取得新突破,筑牢绿色安全防线。对武定县工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国控、省控、县控重点污染企业分别开展月、季度、半年性现场监察,完成项目环评审批29项,其中环保投资2298.4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71%。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环保督察执法检查、绿色护考、清废“2018”、绿盾“2018”、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问题、“未批先建”项目、水电站的排查及整治等行动和开展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等。共监察企业67家/97次,形成监察记录85份,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件,罚款86万元,案件办理数局全州第一。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14项,正在整改2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完成整改10项,正在整改7项,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我县的9件举报件已全部办结,目前后续整改完成8件,正在整改1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审计反馈的15项问题已完成整改8项,正在整改7项,国家和州级开展的集中式饮用水专项行动督查清理排查出的8个环境问题中,已全部完成整改,积极开展省委巡视楚雄州关于环保部分指出问题的整改。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及时化解社会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县域环境安全保驾护航。四是环保宣教取得新成效,渲染绿色生态文明思想。投入宣传经费20000元,征订“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资料,组织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1个乡(镇)、中小学校、绿色社区、企业开展了以“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环保袋2000个、展出展板10块、悬挂布标20条,各种知识宣传手册、折页、宣传单3000份,设置咨询台13个,循回播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保护绿色青山留住金山银山》科普电影宣传片。组织70家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全年上报新闻媒体环保工作信息52条,采用情况为省级网站5条、楚雄日报5条、楚雄州环保局网站28条、云南楚雄新闻网3条、楚雄文明网8条、武定信息1条、武定信息网8条、武定长安网采用3条。通过宣传,切实增强了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参与到环境保护行列,自觉维护环境保护环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五是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勾画绿色经济发展新蓝图。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把好扶贫项目环评审批关,助推行业扶贫。“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实施行动中安排联系八家砖厂对八个村委会开展 “接对”扶贫活动,全年接收贫困户就业40人(还可接收就业人员23人),送达捐助资金6.8万元,缓解33名贫困大中专学生就读问题,提供1.1万元的豌豆种、大米、菜油对全村12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慰问活动,对八个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提供优惠建房用砖。积极对挂包的水城村委会开展帮扶,全年下达5万元资金工作经费,下派3名驻村工作人员(实职副科1名)开展帮扶,帮扶干部全年下水城开展帮扶10余次,投入资金10000余元对贫困户进行慰问和帮扶。五是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如期完成,助力全县经济建设。精心组织,抽调骨干力量,开展棚改和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工作,提前按质完成22户棚改、25户移民搬迁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
武定县环境监察大队
3.武定县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
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4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7.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今年总收入947.51万元比上年总收入526.09万元,增加421.42万元,增加44.48%,主要原因是年底新增1笔中央专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1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59万元,占总支出的46.96%;项目支出433.27万元,占总支出的53.04%。与上年对比今年支出816.86万元比去年355.16万元增加461.7万元,增加130%,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实施的项目比去年多、项目资金增加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3.59万元。与上年对比今年支出比去年308.76万元增加74.83万元,增加24.23%,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调整较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3.27万元。与上年对比今年支出比去46.40万元增加386.87万元,增加833.77%,主要原因分析各种项目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6.42万元用于环境监测综合业务费,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的30万元用于城乡总体规划项目,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的23.26万元用于非税返还工作经费,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的19.5万元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资金,污染防治水体的24.88万元用于非税返还工作经费4.96万元,武定天源矿业有限公司遗留环境问题专项治理资金19.92万元,污染防治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80万元用于处理长冲石材园区固废综合治理项目,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160万元用于武定县插甸镇康照农村连片综合治理项目,环境监测与信息的32.71万元用于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运行保障经费费12万元,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5.83万元,省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经费11.30万元,综合业务费3.58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6.5万元用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22万元,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经费14.5万元,污染防治工作经费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0.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8%。与上年对比增加53.29%,主要原因分析多个项目正在开工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支付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及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支出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医疗保险的支出;节能环保支68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及各种项目经费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没有外交(类)支出;
3.没有国防(类)支出;
4.没有公共安全(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7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1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预算的11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预算的95.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重,除要完成日常的工作外还要面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等活动;二是要完成脱贫攻坚行业扶贫和挂点联系村工作,为完成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资料台账完善、数据录入等工作,大量的人力要进出;三是承担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搬迁安置工作,进出路途远费用大。因此公务用车频率高、油耗和维修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68万元,下降19.56%。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2万元,下降12.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6万元,下降32.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9万元,占70.69%;公务接待费支出3.23万元,占29.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监测站工作,执法大队工作,局机关工作和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监测工作15次120人,执法工作30次240人,其他局机关相关工作45次30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38万元,增加37.32%,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要用于用于环境保护日常工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脱贫攻坚行业扶贫和挂点联系村工作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定县环境保护局部门资产总额1587.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6.09万元,固定资产941.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50.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602.72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57.7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9.5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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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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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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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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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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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87.71 |
646.09 |
941.62 |
602.72 |
57.74 |
0 |
281.16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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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0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646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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