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12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其主要职责任务是: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权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开局之年,武定县政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以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基础补短板为着力点,切实履行维护政治安全、确保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职责,全力推进平安武定、法治武定建设,为新时代新征程武定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贡献力量。2023年,我县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为97.60%。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代管县法学会;机构设置情况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
纳入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4,701,196.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1,196.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0,056.63元,下降6.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943.37元,增长0.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80,000.00元,下降100.00%。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4,788,217.09元。其中:基本支出4,301,645.42元,占总支出的89.84%;项目支出486,571.67元,占总支出的10.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4,628.28元,下降1.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2,687.09元,下降7.58%;项目支出增加258,058.81元,增长112.9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预算的相关要求,尽量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确保刚性支出,严格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的目标要求,导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01,645.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57,993.32元,占基本支出的92.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3,652.10元,占基本支出的7.99%。人均基本支出204,840.26元,其中: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88,475.87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6,364.39元。
2022年、2023年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对比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数
|
上年支出数
|
增减数
|
增减%
|
办公费
|
10,949.60
|
22,211.60
|
-11,262.00
|
-50.70%
|
咨询费
|
12,000.00
|
-
|
12,000.00
|
-
|
水费
|
3,000.00
|
3,000.00
|
-
|
-
|
电费
|
8,500.00
|
5,000.00
|
3,500.00
|
70.00%
|
邮电费
|
3,600.00
|
9,088.40
|
-5,488.40
|
-60.39%
|
差旅费
|
5,000.00
|
24,961.00
|
-19,961.00
|
-79.97%
|
维修(护)费
|
16,200.00
|
12,000.00
|
4,200.00
|
35.00%
|
会议费
|
2,000.00
|
5,000.00
|
-3,000.00
|
-60.00%
|
培训费
|
2,000.00
|
5,000.00
|
-3,000.00
|
-60.00%
|
劳务费
|
30,000.00
|
30,000.00
|
-
|
-
|
工会经费
|
67,602.50
|
66,914.68
|
687.82
|
1.03%
|
其他交通费用
|
139,200.00
|
145,200.00
|
-6,000.00
|
-4.13%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200.00
|
3,600.00
|
600.00
|
16.67%
|
合计
|
304,252.10
|
331,975.68
|
-27,723.58
|
-8.35%
|
备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三公经费”中单独说明。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6,571.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576.21元,用于开展综治督导、基层治理、平安建设、移民搬迁维稳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396,995.46元(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1,196.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8%。与上年相比,增加39,943.37元,增长0.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65,98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按照部门职责履行特定的专项业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工会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其中:人员支出2,919,781.00元、公用经费支出343,652.10元、项目支出2,556.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96,99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涉密项目)。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9,618.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7%。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5,32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2,070.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26.6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0,337.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1,084.32元,事业单位医疗30,641.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0,555.6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056.1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8,2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400.00元,决算为39,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0元,决算为19,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400.00元,支出决算为39,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0元,决算为19,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580.00元,下降14.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980.00元,下降2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0.00元,下降3.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并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综治督导、基层治理、平安建设、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综治督导、基层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接待上级和各乡镇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652.10元,比上年增加11,676.42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新增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工作咨询费的预算,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手续费、工会经费、邮电费、车辆运行维护、公务接待、差旅费、车改补贴、会议、培训等方面的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105,462.53元,其中,流动资产764,215.65元,固定资产341,246.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1,766.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8,498.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7项,账面原值360,8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52.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152.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552.9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552.93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因我单位决算支出及项目绩效自评中包含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和公共安全业务等相关项目被认定为涉密项目,不属于公开范围;因此,相关内容未做公开。
(二)根据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2022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数据采用的是以资产原值来进行描述,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采用的是以资产净值来进行描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按规定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现金盘盈收入、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行政事业单位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置换换出资产评估增值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2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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