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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0209008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2022年02月09日 发文字号:武财社〔2022〕39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09日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武定县人民医院、武定县狮山镇卫生院: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1〕256号)要求,现将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万元下达给你们。

此次下达的直达资金标识代码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代码为Z55080000004,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楚财社【2019】195号文件和相关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严格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终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附: 资金分配表

绩效目标表

武定县财政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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