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农〔2022〕163号)要求,现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59.309万元。资金管理要求:一、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和各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二、严格执行《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云贫开发〔2015〕2号)、《武定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武政办发〔2017〕125号),公开扶贫项目和资金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贯彻执行好资金绩效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执行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并及时向县财政局和行业主管理部门报告,促进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四、按照年度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实施方案,加快工作推进进度,严格按照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放发的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五、规范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完善资金管理资料,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增强资金安全责任。
上一条: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开公示情况 |
下一条: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公开公示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