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0820010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干旱)公开公示情况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0日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干旱)公开公示情况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干旱)的通知》(楚财资环〔2024〕11号)要求,现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干旱)20万元,款列2024年“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功能分类科目,“50204.专用材料购置费”政府预算分类科目,“30218.专用材料费”部门分类科目。资金管理要求:一、该资金与省、州、县安排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统筹使用。财政、应急部门要密切协作,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1〕12号)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二、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等环节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追踪考核,发现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贯彻执行好资金绩效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执行实施全面绩效管理,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并及时向县财政局和上级行业主管理部门报告,促进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上一条: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公开公示情况
下一条:武定县财政局关于结转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公开公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