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提前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楚财资环〔2024〕1号)要求,现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71.49万元。资金管理要求:一、请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76号)《云南省森林资源管护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云财规〔2021〕3号)《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云财规〔2022〕16号)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必须按作业设计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支出,同时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二、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生态护林员补助为生态帮扶资金,请严格把握资金补助支出方向、对象。根据《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等文件规定,强化补贴资金绩效管理,做好补贴发放工作。三、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办理采购手续,并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任务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四、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资金会计核算资料,齐备财务支付手续,科学管理档案,以备查询使用。
上一条: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公开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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