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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426015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发窝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2023年)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6日

武定县发窝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2023年)

负责人:潘在华

执法区域:发窝乡

执法类别: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

办公地址:武定县发窝乡发窝街

监督电话:0878-8861017

邮编:651605

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


上一条: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执法主体资格(2023年)
下一条:武定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