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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6-00518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7月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3日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7月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行政处罚机关

结案日期

备注

1

武农罚〔20264

*

生产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兽药的农产品案

*


根据《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202641日,武定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会同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工作人员,依法对武定县狮山镇贺铭村委会当事人王*梅养殖的鸡及鸡蛋产品开展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检测,其中鸡样品编号:ZWD26043001,鸡蛋样品编号:ZWD26043002

202665日,本局收到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WD26043002)。检测结果显示:当事人所产鸡蛋样品检出金刚烷胺残留量31.3μg/kg,国家限量标准为2μg/kg,检测结果严重超标,单项判定为不符合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主动履行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6713


2

武农罚〔20265

*生产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兽药的农产品案

*

202641日,本局执法人员会同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工作人员,依法对武定县狮山镇贺铭村委会肖*荣养殖的鸡及鸡蛋产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检测,其中鸡样品抽样编号:ZWD26043003,鸡蛋样品抽样编号:ZWD26043004

202665日,本局收到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WD26043004)。检测结果显示:抽检鸡蛋样品中氧氟沙星残留3.96μg/kg(限量2μg/kg)、金刚烷胺残留2.73μg/kg(限量2μg/kg),两项兽药残留指标均超出国家规定限量标准,单项判定为不符合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主动履行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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