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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1104001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2020年09月30日 发文字号:武住建复〔2020〕8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4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韩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东岳社区保山箐村新农村建设用地遗留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向武定县自然资源局了解,保山箐村新农村建设用地性质属于集体安置建设用地,根据县城总体市政路网规划,保山箐村新农村周边的规划道路只有环城路一条,安置建设用地内的道路、管网等配套设施基础设施不属于规划市政路网和市政配套管网范围,因此,保山箐村民小组的村间道路硬化和管网配套问题主要依靠东岳社区及村组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

由于保山箐片区未纳入之前实施的县城棚户区改造规划范围,现在棚户区改造政策又已经停止,县住建局目前确实无项目支持和资金来源帮助保山箐村组修建村间道路和配套管网,今后如果有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县住建局将会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积极帮助保山箐村新农村建设用地道路硬化和管网配套问题。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武定住建工作。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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