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狮山大道两侧通道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方便狮山大道项目两侧居民出行,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与云南誉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双方签订的《武定县城旧城改造狮山大道建设项目补充协议》关于二期公建工程建设相关约定事项。已于2021年3月,组织实施了狮山大道二期两侧3米至10米宽不等步行街建设。目前A13至A14栋北侧、A18至A20栋北侧、B14至B18栋北侧等三段已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已经具备通行条件。北门坡与狮山大道连接路口已经打通,西门三组住宅区老检察院处,因狮山大道地产项目还在施工,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安装了铁门暂时禁止通行,待地产项目完工,此处将打开给周边居民通行。B8-B13栋南侧步行街总长约180米,正在施工,预计在12月底可完成。A2-A12栋南侧步行街总长约500米,暂不具备施工条件,待具备施工条件再启动建设。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协调项目建设各方,加快施工进度,让项目尽快建成惠及项目区广大人民群众。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武定住建工作。
2022年9月1日
上一条: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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