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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09021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武交复〔2023〕68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9日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刘盛鹏、余学标、王有华、杨胜林、刘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解决(发窝乡)村组公路水毁路面修复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武定县农村公路建设力度较大,脱贫攻坚期间除交通运输部门实施的农村公路以外,由扶贫资金建设的村组路也较多,通过多年的建设,我县农村公路硬化率达到了95%以上。村组路建成后,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武定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四好农村路实施方案》《路长制实施方案》等措施。《武定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明确了农村公路按照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养模式,实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责权明确的管理养护体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行业指导与监督县道的管理养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管理养护工作。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省交通运输厅以各县列入省州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的农村公路县、乡、村道里程为依据,按照县道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公里1000元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由乡镇根据实际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2021年,国家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标准的提高,县道每公里提升到10000元,乡道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公里3000元,逐步改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不足的问题。

目前县级财政较为困难,按照养护资金配套比例,县财政从2022年起就难以按50%的比例配套县级养护资金,我局已多次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但无法解决困难。县交通运输局和县财政局每年按照各乡镇公路里程将养护资金下达到各乡镇,不足之处只能由乡镇自筹或者社会投资等方式解决。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3728

 

联系人及电话:刘烨  0878-871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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