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加俊代表:
你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永宁村委会3个村民小组乌东德移民搬迁安置建设、生产用地土地调剂后应付7%比例配置预留安置地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移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办历来遵循服务移民、幸福移民的思路,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县搬迁安置工作决策部署,全力抓好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搬迁安置后续工作、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后期扶持及各项中心工作,较好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预留安置用地情况。根据2018年10月21日《中共武定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7期),同意永宁村委会白邑一二组、上下永宁和二龙山5个村民小组被调剂土地按7%的农村集体安置用地指标预留配置。2022年4月19日《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域重点建设涉及永宁村委会相关村组安置地配置工作会议纪要》(2022年12期)对地块位置和面积再次中作了明确,实际测绘应配置5个村组预留安置用地115.73亩,其中:二龙山村12.5亩、上永宁村42.62亩、下永宁村27.08亩、白邑一二组33.53亩。因涉及地块区位调整,不足安置地16.22亩不再进行找补。
二、预留安置用地规划调整情况。根据县自然资源局对接核查提供“三区三线”成果数据,狮山镇永宁村委会五个村组安置用地已“调出稳定耕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目前,可以按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式”报批,并且县自然资源局列出了报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需材料附件清单和用地单位需落实相关报批费用,狮山镇及永宁村委会按政策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用地报批,并有序组织安置地开发建设。
三、调剂生产安置用地预留安置用地资金情况。目前,西和安置点生产用地征用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已完成,生产用地已分配到移民户。经武定县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按照签订协议认真清理结算,西和安置点生产用地调剂永宁村委会上永宁、下永宁和二龙山3个组的生产用地补偿费用和青苗补偿费用7490426.40元,其中:上永宁组3912544.80元、下永宁组2462491.20元、二龙山组1115390.40元。根据2022年县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第8期会议纪要精神,同意3个村组新安置地块地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858175.90元,其中:零星树木补偿款630181.40元、临时建筑物搬迁补助费227994.50元,公共设施不再进行补偿。以上两笔费用合计8348602.30元,于2023年7月份拨付到狮山镇农经站。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移民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你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武定移民工作的开展。
武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3年9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文 13987885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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