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花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重建武定县狮山镇九厂村民委员会资产(房屋)”的建议》(第13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于新建和重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和便民服务站建设项目近几年来与上级和国家投资导向不相符,不能及时得到解决。2022年已争取40万元的狮山镇九厂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由于选址难等问题,在九厂村委会吴溪厂组新建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原则上已经实施了该项目,上级不会再投入资金。
十分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厚爱与支持!
上一条:武定县乡村振兴局对武定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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