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辉代表:
你提出关于解决全县村财镇管中一些专项经费无法正常使用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我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提出的村委会办公经费严重不足,但多年来,全县村委会在乡镇农经站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专项经费,因各种原因无法使用。村委会无法利用这些经费,也无力解决庞大的办公经费支出的建议很好、很结合实际。
早在2009年,县人民政府就出台了《武定县村级会计委托代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政通〔2009〕53号),并成立了县村级会计委托代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在乡镇建立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在坚持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变的前提下,把村委会、村民小组的集体财务、集体资金经过清查核实、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移交到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开设集体资金统管银行账户,分村(组)记账核算,实施集体资金、资产提级到乡(镇)来监督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作为村级会计委托代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之一,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全力推进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服务工作,认真履行部门具体职能职责,一是指导乡(镇)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开展好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工作;二是按分级负责培训的原则,对乡(镇)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财务人员组织开展“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三是根据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系列管理制度,使全县“三资”管理工作有制度可依,管理工作程序明确。
近年来,村委会“村账镇管”账面资金的支出结构和结存结构显示,也正象你所提的:一方面是越来越多的村委会事务支出及严重缺乏的办公经费预算保障;另一方面则是一时难以实施列支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但是,乡镇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也只能按照县纪委县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专款专用的要求来办理,不能挪作他用,否则将受到执纪问责和审计监督处罚。各级各部门下达给村委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都规定了资金的专门用途和开支使用范围,如果项目结余资金需要转换为村级办公经费,村委会需向资金下达部门和县财政局提交资金使用变更申请,得到书面正式批复后才能列入办公经费使用,否则就只能收缴财政国库,希望你们依法依规合理使用资金。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及“三资”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你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加友 0878-883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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