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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0428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4日

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李艳飞代表:

关于为农村小学配备校车的建议(94号)已经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为农村小学配备校车”的建议

建议暂不具备采纳落实条件。具体原因如下:

1.学校配备校车,对驾驶人员资格、车辆、保险、运行方案和安全管理制度等都有严格的要求。一是校车驾驶人员须取得校车驾驶的资格,校车应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标准,并在公安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是校车的运行必须制定严密的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等合理可行的方案;三是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购买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具备上述条件后由学校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相关条件的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2.武定县山区面积大,山高坡陡箐深,地形地貌复杂,乡村道路地势陡峭崎岖,全县各乡镇村小点多面广,每个村小点离行政村辖区村组的距离、路况、方位等都各不相同,校车的运行成本高难度大,运行过程中安全风险隐患大。

3.因教职工编制和教育公用经费受限,我县暂不具备配备校车的条件。全县学校教师在配置方面普遍存在区域、学科等方面编制不合理的问题,各乡镇多数村小点师资力量本来就短缺,配备校车还需增加人事编制。另外,各校公用经费仅能够维持学校办学的基本运转,购买校车和车辆的养护需要单独投入资金。

二、关于“为农村小学配备校车”的建议

今后,我局将持续强化对学校办学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积极争取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的支持配合,加强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对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今后有条件情况力所能及考虑配备,努力突破群众子女就学中的困难和问题,办人民放心满意的教育。感谢你对武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平,0878-871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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