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星良委员:
您在政协县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承认并帮助解决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协调等项目前期经费保障”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除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有专项的前期工作经费及征地费外(如滇中引水、乌东德移民等重点项目),其余项目用地及前期工作经费均按属地管理由县乡统筹,尽管县财政十分困难,每年仍筹集一定前期工作经费用于项目推进,但缺口仍然较大,民生类项目用地原则上由项目单位自行协调解决。经多方汇报,目前争取到州级易地扶贫搬迁前期工作经费10万元,县级筹集并下达了2018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前期工作投资计划1000万元,到位并下拨资金928.8735万元,下达东坡乡勐果集中安置点前期工作经费30万元,有效推进了集中安置点前期工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方面,全县新实施的23个安置点总用地1379.258亩,占用基本农田41.636亩,共需征地费3703.75万元。我局已根据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安排将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前期工作及征地缺口问题专题上报了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并已积极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作了专题汇报。我们将认真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征地、前期等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工作,统筹考虑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征地经费,并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为确保万德、田心、东坡3个贫困乡镇2018年顺利脱贫摘帽,将优先解决三个脱贫出列乡镇的前期工作经费及征地费缺口,但由于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只能分批逐步予以解决。建议各乡镇加大前期经费筹措力度,多渠道解决前期经费筹措难、项目用地落实难的问题,加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度。
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昕明 15125886485)
上一条: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