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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1009004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一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一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李绍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和传承力度”的提案,已交县民族宗教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是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规范使用和传承,对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比较重视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一些活动,如:举办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培训、民族刺绣及手工艺制作技能培训,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读本,以及扶持非遗传承项目实施等。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濒临失传,亟待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弘扬。作为民族事务主管部门,我们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年都积极主动地申报1至2个少数民族文化项目,但实际能争取到的项目资金很少。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文化旅游等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多渠道争取资金扶持民族语言文字的传承保护,实现各民族文化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

感谢你对县民族宗教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文化事业发展,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建议。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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