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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1011005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乡村振兴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6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1日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6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张有军委员:

   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维护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提案》已经转交我局承办,现将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脱贫攻坚期内,我县健全扶贫资金统筹管理和使用制度,制定出台《武定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武定县扶贫融资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武定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统筹管理使用。投入各类扶贫资金70.7亿元扶贫资金,61.92亿元,其中,中央、省、州、县财政资金50.01.亿元,扶贫融资资金16.9亿元,沪滇帮扶资金1.46亿元,企业帮扶资金1.1亿元,其他资金1.23亿元。严格执行《武定县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武定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简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的通知》等制度,从严从实把好项目规划、招标邀标、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结算验收和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权责匹配、运行规范、管理到位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强化职能部门监管和审计监督,明确管理职责,规范使用程序。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在全县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权责义务匹配、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的扶贫目资产管理机制,确保全县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规范开展,按照省、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部署和安排,我县按照先行试点、全面推开、长期坚持的工作思路,在全县有序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

   (一)先行试点,做好村级光伏电站资产确权管理。2019年5月15日全县启动村级光伏电站建设工作,2019年12月23日,全县110个贫困行政村113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全面完工,投入使用,总装机容量约为11237千瓦,项目总投资5717.16万元。2020年6月12日,县扶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了《关于明确光伏扶贫村级电站产权的通知》,把113座光伏电站确权到行政村,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向持有产权的村集体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由村委会纳入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管理,并对电站的运行维护、收益分配、监督管理负责。2020年累计发电1548.6万度,实现收益1096.1万元,通过收益资金注入村集体,发展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同时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巩固了脱贫成果,也为进一步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打牢了坚实的基础。

   (二)制度保障,规范开展全县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在认真总结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资产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县扶开发领导小组认真研究,2020年11月17日,制发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对全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2021年3月15日至5月7日,先后3次召开全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及业务培训会议,对全县的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公告公示、资产移交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由各乡镇、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实施项目后形成的资产认真清理核实,确权登记,目前,扶贫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接近尾声。2016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的70.7亿元扶贫资金,通过实施项目共形成扶贫资产27.82亿元,占投入资金总量的39.35%,其中经营性资产2.85亿元,占比10.3%;公益性资产21.08亿元,占比75.8%;到户类资产3.89亿元,占比13.9%。

三、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扶贫资产是贫困村、贫困户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的重要载体,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保障。如何持续管好、用好扶贫资产,防止扶贫资产闲置浪费流失,确保稳定发挥效益,是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抓好扶贫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统筹推进。扶贫资产管理点多面广,涉及资金量大,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谁主管谁督促指导,谁实施谁登记移交,谁所有谁管理维护”的原则,高质量推进,扎扎实实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细化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县扶贫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办法(试行)》,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村、组要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扶贫项目资产从建成交付使用、运行管理、效益发挥到滚动发展等全过程实行严格管理。特别是至今已完工尚未验收结算的项目,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快工作推进,及时组织开展验收结算,同时纳入扶贫资产管理,进行资产移交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效益。

   (四)发展壮大产业,抓好资产管理。要持续加强经营性扶贫资产的管理使用,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要做好资产收益分配,资产收益要优先扶持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参与产业发展并通过劳动获得稳定收入。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流转、农村宅基地流转、务工人员等优先安排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参与增收致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五)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监督机制。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工协作,抓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共同负责指导各乡镇抓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扶贫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抓好本辖区内扶贫资产的清产核资、登记确权、管护维修、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管理工作。扶贫资产管理经营情况纳入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扶贫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及时按资产权属在县、乡(镇)、村、组四级进行公告公示。扶贫资产发生处置、收益调整、权属变更等重大变化的,每年及时公示,确保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7日

               (联系人:周建宇,联系电话:0878—87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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