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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1102011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2022年09月01日 发文字号:武住建复〔2022〕64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2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蒋开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体育馆前广场建设人防工程,解决周边停车难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有关通知》(云价综合〔2014〕42号)及《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防办〔2020〕29号)文件“全省范围内经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国家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经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配件防空地下室”的相关规定。鉴于县体育馆及周边为已建成项目,投入使用多年,加之目前县级财政紧张,暂时无条件及配套资金开发体育馆前广场防空地下室工程。在下步的工作中,我办将根据县城建设规模,积极开展防空防护工程建设规划,通过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和县级财政努力筹措资金方式,进一步按人防法规做好新建民用建筑配建防空地下室,做好平时与战时转换,平时用防空地下室改善体育馆周边停车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武定住建工作。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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