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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20009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

余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乡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无法评定职称和职级晋升的提案》(第146号),已交由我们局研究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字〔2010〕13号)和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字〔2010〕51号)文件精神,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县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坚持按需设岗、精简效能、合理设置、科学管理、兼顾现状、注重发展的原则,坚持以编定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各事业单位都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乡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有限,建议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统筹,参照云南省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正高4%,副高20%,中级50%进行岗位设置。

同时,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文件规定:“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岗位数额限制,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以上答复,如有不满意之处,烦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刘荣0878-8878397, 1398784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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