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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106008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武农复〔2023〕46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农业农村局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7日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闫文寿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农业农村工程项目施工的监管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农村工程项目招投标需要加强监管。特别层层转包问题突出,中标的不干活、干活的没资质,层层转包导致工程款到施工队那里达不到预算,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对实施单位造成损失,基础设施存在无法使用的情况。

一、加强招投标的监管

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项目招投标及施工过程的监管,一是认真推行项目法人制,严格实行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按流程进行招投标。针对你提出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合作力度,加大招投标的监管力度,签订施工合同时认真审查其资质,确保不出现层层转包,中标的不干活、干活的没资质的问题。

二、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管

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楚农发办〔2004〕23号)规定,认真做好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施工中采用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即项目实施单位、监理、项目区群众三方共同监管工程质量,严格遵循各项建设规定,做到不合格不验收,确保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确管护主体责任,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积极引导项目受益区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落实工程项目管护责任,加强工程运行和维护管理。加强对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测评价,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项目建设工作的支持,同时,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昕 0878-883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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