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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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8-0118010 公文目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8日

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各位代表:

现将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作如下简要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建议179件,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179件,占建议总数的100%。其中,农、林、水56件,占31.28%;工业、交通34件,占18.99%;住建、国土资源13件,占7.26%;民政、扶贫22件,占12.29%;科教文卫21件,占11.73%;其他33件,占18.44%。

从内容看,代表们比较关注农业、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力度,培强产业支撑,增加农民收入,缓解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盖村活动室,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村组干部待遇;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关注民生,解决饮水难、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总体来讲,代表们所提建议是认真调查研究后提出来的,涉及面广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代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办理情况

(一)总体办理情况。县人民政府将179件建议及时分解到26个部门和4个乡镇办理,承办5件以上的单位是:县教育局6件、县民政局13件、县人社局6件、县住建局10件、县交通运输局32件、县农业局13件、县林业局6件、县水务局37件、县文体广电旅游局7件、县卫计局8件、县扶贫办9件。

第一类: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有115件,占承办总数的64.25%(比上年提高5.62个百分点)。

第40号“关于武定县城客运站搬迁新建”的建议。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汽车客运站建设工作,今年年初成立了武定县城客运站搬迁建设指挥部,专门负责对汽车客运站搬迁和南部汽车客运站建设工作,目前正在有序开展南部客运站建设及老客运站整体搬迁相关工作。第138号“关于环州乡加油站建设”的建议。目前已有一业主在白环公路距环州乡集镇所在地约三公里处的十字垭口初步进行了选址,已落实土地及调规工作。

第二类:所提建议在3年内能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有59件,占承办总数的32.96%(比上年下降约2.11个百分点)。

第50号“关于白环公路改造提升”的建议,为方便群众出行和今后交通发展需要,已将白环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列入我县交通“十三·五”规划及“楚雄州武定县特色小镇交通路网规划”,正在积极向上争取计划与资金。

第三类:建议所提的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有5件,占承办总数的2.79%(比上年下降3.51个百分点)。

第166号“关于在西村岔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该路段及西村桥通道已封闭使用,到思源学校主要走牡丹大道延长线,结合实际情况,此路口暂时没有必要安装红绿灯;二是目前配套建设交通信号灯资金短缺。待此路段再次改扩建投入使用后,会根据交通安全及交通流量控制分流的实际需要,再纳入规划建设。

(二)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

1.第1号“关于请求帮助解决掌鸠河水源头康照村范围内河道改造和垃圾处理”的建议。关于河道改造问题,今年已争取到第一期小流域治理资金440万元,年内可开工建设,下一步将视情况分步实施;关于垃圾处理问题,正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解决。

2.第5号“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勐果河高桥段河道治理改造工程”的建议。此项工程已列入“十三·五”规划,前期工作已完成招标,实施方案正在编制,有望在“十三·五”期间得到实施。

3.第20号“关于实施环州河河道治理”的建议。环州乡环州河河道治理工程已列入《武定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前期工作已完成招标,实施方案正在编制,待项目批准后,即可实施。

4.第68号“加强公路管理、维护、保障脱贫攻坚”的建议。长冲至己衣、万德公路属县道路网中的骨干公路,目前受损较为严重,为保证道路畅通,县级已筹措资金对长己公路进行修复。上半年投入370万元对长己公路病害进行中修养护,对破损路面全部进行了修复,垮塌路段增设构造物,危险路段增加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发窝集镇路段重新铺筑沥青路面,中修养护于6月中旬全部完成。6月下旬进入雨季以来,继续投入资金40万元,加强对长己公路的日常保养和雨季保通,及时处理公路病害,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保障公路畅通、安全。

5.第100号“关于简化转院手术”的建议。从2017年1月起,我县修改了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转诊规定,乡级转到县级住院的,可以自由选择县内医疗机构,解决了乡镇卫生院转到县级看病时不必要的麻烦。

6.第102号“关于将云南白药集团关坡基地纳入省州县旅游发展规划”的建议。我县已委托昆明意图旅游规划设计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规划,目前已有初步成果。2017年春节前夕,县委李书记县政府李县长带队,到云南白药集团汇报了此规划,云南白药集团表示将考虑投资开发关坡基地旅游项目,并对规划提出了修改建议和要求,目前规划编制单位正在修改完善规划。

7.第115号“关于恳请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的建议。由于财力、人力有限,每年的城市维护费除了新建设施外,还要维修破损的设施,导致某些破损设施不能得到及时维护,我县将积极想办法,全力做好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8.第117号“请求政府加强对北凹公租房道路硬化施工进度管理”的建议。目前,正在开展小区东北面市政道路建设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道路施工图设计,争取与镇中路同时进行施工建设。同时,也将加大对在建的环城西路延长线的督查,加快施工进度。

9.第119号“关于加快武寺路建设”的建议。武寺路起点是静山路与元武路交叉口向东经西村老桥,分别穿过北街三、四、六组安置用地接入北城大道,向东经过北街二组安置地接入沿河路。在北街三、四、六组安置用地内的路段已列入棚户区改造,目前正组织开工建设。在北街二组安置地内的路段已开始建设。我们将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工。

10.第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资金监管”的建议。目前,脱贫攻坚资金监管机制如下:一是项目审批,由县扶贫办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下达指标到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实施项目;二是项目信息平台,由各乡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到项目库,下一步将会重点加大对项目台账是否规范、项目公告公示、廉政评议员制定、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等的检查督促力度。

11.第143号“关于请求迁建县幼儿园”的建议。目前,县委、县人民政府正在审定项目迁建选址方案,待确定后将根据规划方案,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早日搬迁新建县幼儿园,满足城区群众就学需求。

12.第159号“关于请求帮助解决环境整治工作”的建议。我县已制定出台了《武定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武定县建设农村垃圾池建设方案》《武定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武定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和散体物料运输管理办法》《武定县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相关工作方案。2017年度基本实现100%的乡镇有垃圾转运或处理设施,95%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13.第160号“关于每个自然村需建一个垃圾投放点”的建议。根据农村垃圾池建设方案,规划在各乡镇自然村建设垃圾池,自然村50户以下建1个垃圾池,自然村50户至100户建2个垃圾池,自然村100户以上建3个垃圾池,垃圾池建在垃圾车能到达、交通方便的路口。

14.第162号“关于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私挖乱建等违法占用耕地的查处力度”的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武定县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和落实;二是监管责任到人,落实耕地监管人员1728名,及时报告、及时查处;三是细化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使耕地保护目标落实到乡镇、到行政村、到农户、到地块;四是齐抓共管,通过群众举报、定期定点巡查等方式,多渠道获悉和处置违法线索,力争把违法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

15.第163号“关于建档立卡户重建土地审批手续”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已按建议提出的要求对狮山镇辖区内进行了调整,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验收通过后,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由村委会逐一上报建档立卡户建房用地审批手续。

16.第164号“关于武易高速联络线建设中毁坏农村基础设施的恢复建议”。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沟渠路涵等被损毁农村基础设施无法与公路施工同步进行,只能采取临时保通处理措施。在确保公路建设顺利施工的同时,尽量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待公路成形以后,被毁坏的沟渠路涵等农村基础设施再进行恢复。

17.第165号“关于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工作”的建议。一是重新规划了占用右转车道的停车泊位,在北片区以及老城区重点路段和地段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并取缔不合理停车泊位;二是积极规划并争取“十三·五”规划列项,县城智能交通改造项目已顺利通过了州级评审,有望2017年底全面启动建设实施;三是开展了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规范了管理。在西村岔路口修建两个临时停车场,解决元武路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18.第167号“关于重点时段在城区学校门口加强治安管理”的建议。一是安排派出警力对城区几所重点学校上放学时段进行了值守执勤;二是全面排查整改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三是督促指导学校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四是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

19.第174号“关于协调罗婺大商汇、开发商和村组的开发合作协议问题”的建议。因房地产市场冷淡,导致了开发商三次都不能按协议按期交付商铺和资金,群众意见较大。经4个村社区和10个村民小组干部组织群众对是否要商铺或者资金进行“四议两公开”决定,大西村三组已认领商铺,其余9个村民小组认领现金,按8000元/平方米兑现给涉及的9个村民小组村民。

20.第178号“加强对村委会书记、主任的廉洁自律教育”的建议。一是抓教育,着力提高廉政意识,使其不想贪。每年举办村(社区)干部培训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筑牢村委会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思想防线。二是抓制度,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使其不能贪。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完善了民主决策制度、健全了财务监管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制度、畅通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渠道。三是抓查处,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使其不敢贪。加强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积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三、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及时分解任务。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县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部门领导负责制。2017年2月27日,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联合召开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会,将建议分解到26个县级部门和4个乡镇办理,各承办单位也都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责任目标、定办理时限。

(二)健全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县政府办在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不断加强了办理工作制度建设,对交办、转办、催办、答复、跟踪落实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统一了答复件的复文格式,对办理过程全程跟踪指导,定期督促检查,有效规范了建议办理。

(三)加强沟通,主动接受监督。各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联系,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办前,积极与代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了解建议提出的原由;办中,向代表及时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困难问题,听取人大代表对解决问题的良策;办后,当面征求代表意见,充实和完善办理结果。通过加强承办单位与代表之间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提升了建议办理针对性,融洽了干群关系,赢得了广大代表的理解支持,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四)加大督查,确保措施落实。把提高代表的满意率和问题的落实率作为根本落脚点,加强检查、协调、督促和指导,通过电话督办、重点检查、现场督查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跟踪落实,确保办理质量,提高办理实效。同时,县政府还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全县绩效考核工作中,把解决好民生、民意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方向

各承办单位把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具体行动,严格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负责地办理好、解决好、落实好建议所反映的问题,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办理质量明显提高。但在办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承办单位重形式、轻效果,重答复、轻落实,代表满意率受到影响。对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牵头单位作用发挥不到位,相关单位配合不密切,影响落实率。部分承办单位没有正确划分答复件的类别,仍然存在A、B、C三类答复件标注混乱的情况,对后续工作的有效开展造成影响。四是部分代表对相关政策不了解,所提问题超出本级部门权限范围,办理出现较大难度。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努力克服不足,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建议办理水平。一是加强对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办理水平。二是把办理工作情况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让代表和群众充分了解交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不断加大县财政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投入力度,提高落实率,同时,对一些质量较高、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建议,县政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牵头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办理合力,提高办理质量。加大跟踪督办和问效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考评分值,确保办理实效。

各位代表,基于我县实际,代表提出的部分问题因为条件限制只能解决一部分,有的问题需要争取上级的支持帮助才能解决,有些问题的落实可能需要两年、三年、甚至一届、几届县人民政府的不懈努力和全县上下众志成城、攻坚克难才能解决,在此恳请大家给予谅解,也恳请大家支持、参与到建议的落实工作中。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把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民生所向,把落实这些建议作为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为建设美丽、和谐、幸福新武定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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