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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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8-0619002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狮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9日

狮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刘旺禄代表:

您的《请求尽快落实2016年征地给香水社区六个小组享受低保一事的建议》,狮山镇人民政府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改变城市环境脏、乱、差现象,加快城镇化进程,使香水、平田片区有效融入城市建设,从2014年3月开始启动永武高速公路联络线改造提升项目,截至2016年项目征地工作结束,根据2014年3月3日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第6期《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武高速公路联络线改造提升项目相关问题办公会议纪要》的相关内容,“鉴于香水庄村一、二、三、四、五组及平田村、恩路村土地被大面积征用,原则同意狮山镇提出的意见,在2014年3月20日前完成征地的村组,从今年4季度开始享受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由县民政局积极争取低保指标解决,在未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前,实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县财政。若在本次征地后享受了低保全覆盖的村组,今后征地中不再安排指标”。自项目实施以来,涉及征地的村民小组718人已领取失地农民低保金,目前还有534人未领取低保金。未领取的原因是自2015年7月至今县民政局未批过失地农民低保金。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失地人员增多,狮山镇失地农民从2008年开始,按城区征地一直使用的“征1亩土地纳入3个城市低保”政策。狮山镇的中马社区、西门社区、南街社区、北街社区、东岳社区、香水社区、旧城社区7个社区及狮高、矣波、永宁、西和4个村委会,政策性纳入的失地人员低保占了全镇低保人口的75%,严重影响城镇低保政策的规范执行,由于对征地失地居民纳入城市低保没有省、州低保政策依据,每个征地建设项目涉及纳入城市低保的都是按照县人民政府的会议纪要或县主要领导批示的要求办理,目前我镇正常征地尚未纳入城镇低保的失地农民还有近2000人。

2017年底,国家审计署属对我县脱贫攻坚专项审计中,发现我县存在国家公职人员、企业职工、有车等几类不符合领取国家低保金的现象存在,要求整改,我镇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安排,进行整改工作,目前核实整改人数约2500人,从2018年1月起将停发和追缴已发放的低保金。在整改工作中绝大部分涉及失地农民低保问题,为了做好社会维稳工作以及下一步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我镇已向县人民政府汇报请示,目前,还未得到相关答复,待上级人民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我镇将积极落实政策,望您能够谅解,同时也非常感谢您对我镇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此复

狮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4 日

联系电话:871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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