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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地震局信息公开指南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8-0621005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地震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1日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武定县地震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武定县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
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信息公开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武定县地震局办公室(具体地址:武定县狮山镇中山路1号县政府大楼203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武定县地震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武定县地震局信息公开网网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武定县地震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局受理点:武定县地震局办公室(具体地址:武定县狮山镇中山路1号县政府大楼203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878-8711413。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武定县地震局办公室(具体地址:武定县狮山镇中山路1号县政府大楼203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878-8711413;电子邮箱:wdxdzj@163.com;邮政编码:651600。
    (二)申请方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武定县地震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武定县地震局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三)申请的处理
        本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不予公开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不予公开,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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