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楚雄州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楚政办函〔2018〕6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武定县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张剑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自学良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杨汉云 县政府接待处主任
邵成佳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赵梓惠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郝群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治萍 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杨自平 县委编办副主任
杨庆伟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外侨办主任
潘在华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 毅 县发改局副局长
黄金才 县经信局副局长
杨渝臣 县民政局副局长
汪 福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玲玲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正贵 县人社局副局长
白源泉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教师工作的副局长担任。今后,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规划协调教师队伍建设,对全县教师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部门联合调研,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教师队伍建设系列重大问题,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理论、政策、实践依据;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教师工作的决策部署;选树和宣传师德师风建设典型;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联席会议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人员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二)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教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照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加强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