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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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8-122600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对狮山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6日

关于对狮山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朱丽萍、郑东凯、李燕芳三位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狮山镇人民政府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在狮山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议上提出:关于解决香水一组、香水二组失地农民低保问题的建议,引起了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您三位代表建议的香水一、二组在2016年永武联络线东侧扩路征地时,相关部门同意解决500多人的失地低保,至今没有落实失地低保的问题: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失地人员增多,狮山镇失地农民从2008年开始,按城区征地一直使用的“征1亩土地纳入3个城市低保”政策。狮山镇的中马社区、西门社区、南街社区、北街社区、东岳社区、香水社区、旧城社区7个社区及狮高、矣波、永宁、西和4个村委会,政策性纳入的失地人员低保占了全镇低保人口的75%,严重影响城镇低保政策的规范执行,由于对征地失地居民纳入城市低保没有省、州低保政策依据,每个征地建设项目涉及纳入城市低保的都是按照县人民政府的会议纪要或县主要领导批示的要求办理,目前我镇正常征地尚未纳入城镇低保的失地农民还有近2000人。

为进一步规范失地居民低保人员的管理,确保城区失地居民的稳定,狮山镇人民政府继续向县人民政府积极申请把失地新增人口纳入低保,同时积极与社区做好失地新增人员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工作。望给予理解,同时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给镇政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狮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8712155

 抄送:镇人大办1份。     狮山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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