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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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0322015 公文目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武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2日

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武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会议报告政协武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请予协商。 一、提案基本情况 政协武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全体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全县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共征集到提案169件,经审查立案169件,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169件,其中:经济建设方面61件,占36.09%;科教文卫体方面39件,占23.08%;政法社会保障方面69件,占40.83%。 从内容看,委员们比较关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强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打牢基础;二是加大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力度,增强产业支撑,增加农民收入,缓解贫困群体生产生活困难;三是加强县城建设管理,整治县城环境卫生,规范县城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品位;四是加大财政投入,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五是加大项目争取和推进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多数提案不仅提出了问题,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为落实提案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帮助。对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政协委员对县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办理落实情况 (一)办复工作全部完成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召开了提案交办会,将169件提案分解到35个县级部门、11个乡镇,并进一步明确了承办要求及职责。截至2018年12月底,提案全部办复完毕,一大批关系民生、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提案都得到及时落实。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 具体落实情况分为三类: 第一类: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122件,占承办总数的72.19%。 第37号“关于提高村委会三职待遇”的提案,县委下发了《中共武定县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五个方面作用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武委〔2018〕14号),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提高村委会(村组)干部待遇的规定,在省州出台村组干部待遇政策前,从2018年6月起,在脱贫攻坚期内,对全县村三职(社区五职)干部每月增加报酬400元,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长补助每月增至100元,待省州政策出台后,按省州政策执行。第49号“关于解决狮山路交通拥堵”的提案,结合“平安出行创建”积极组织开展了“平安四号”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县城区查处交通违法16422起,联合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予以及时查处取缔,整治了县城交通秩序,规范了管理。第88号“关于加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网络订餐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类:所提提案已被有关部门采纳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37件,占承办总数的21.89%。 第42号“关于将东坡乡达卧片区、以哧叨片区农田改造列为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的提案,正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争取列项扶持,争取列入明年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帮助解决。第138号“关于建设大型货运停车场”的提案,目前已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正在争取县规委会调整规划,将原规划建设北部客运站的土地调整于用于建设大型货运停车场。第154号“关于加快推进武定至己衣至会理高速公路项目”的提案,目前州交通运输局正在组织开展武定至四川会理高速公路可研相关工作。 第三类:提案所提的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有10件,占承办总数的5.92%。 第66号“关于统一注册打造‘罗婺’商标农产品品牌”的提案,“罗婺”商标多年前已被禄劝一家企业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目前我县农产品无法申请注册“罗婺”商标,下一步将大力推广普及区域公共品牌理念,科学制定全县公共品牌建设规划,以农业信息化与农产品市场推广项目为支撑,加大营销推介力度,真正把我县众多的优质农产品变成我们的优势资源,着力打造武定农产品“优质绿色”的整体形象。第89号“关于对山品至东坡实施二级公路建设”的提案,正在积极向上汇报,争取项目资金,根据我县路网情况,积极开展公路提升改造规划、建设等前期工作,拟对该公路进行三级公路改造,开展前期研究。第101号“关于修建插甸小学到镇政府路面”的提案,因插甸小学进校道路旁已有坟地和多户居民户房屋,扩宽、改道难度较大,短期内修建难度较大,我们将加强对农户建盖房屋土地、房产证的监管、审批,待时机成熟时征收土地、扩建道路。 (二)重点督办提案落实情况 1.第7号“关于尽快指导成立香水明珠业主委员会”的提案。目前,已组建成立了香水明珠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成员7人),并把业主委员会纳入相应的管理轨道,我们将依法、依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努力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宣传工作,自觉接受业主、社会的监督。 2.第10号“关于增加公安机关辅警编制和提高辅警保障标准”的提案。公安机关的辅警不属于财政拨款的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建议由公安机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其待遇。 3.第14号“关于尽快在狮山大道广场中心立起标志性‘狮子’”的提案。2010年4月,县人民政府与云南誉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武定县城旧城改造狮山大道建设项目开发合作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公建部分由誉成公司代建,其中包括了在民族文化旅游广场上设立标志性建筑“狮子”的项目。狮山大道旧城改造项目开始实施后,道路、广场等公建项目按照规划进行了建设,党的十八大以后,因为政策变动,县人民政府取消了此项目的建设,此标志性建筑不再设立。 4.第23号“关于对县城武凤桥至大新桥段菜园河沿岸人行步道上水毁青石护栏进行修复”的提案。2018年3月14对菜园河水毁青石栏杆修复工程和菜园河河堤人行步道景观路灯工程分别进行了邀请招标并开工建设,两个项目均于2018年5月18日前完工,其中:投资140万元修复水毁石栏杆1840米,投资49万元安装菜园河河堤人行步道景观路灯170盏,两项工程合计投资189万元。 5.第34号“关于搬迁武定县生猪屠宰厂”的提案。随着武定县城的发展和扩张,该屠宰厂逐渐被周围的建设所包围,形成了“城中厂”的实际情况。该厂若要搬迁,项目在短期内实施搬迁的难度较大。 6.第36号“关于加强北片区绿化带管护工作”的提案。2017年11月,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引进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从事城市运营服务,县城区绿化养护已按云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养护标准进行养护。由于2017年至2018年连续两年县财政预算城市绿化专项经费为零,一时难以实施县城区绿化精细化管理。下步随着县级财政加大对城区绿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将重点对该绿化景观带进行精细化管理。 7.第53号“关于加强武定木纹石产业发展”的提案。长冲木纹石片区是我县工业园区“一园三片区”中的一个重点片区,木纹石产业是我县的重点产业之一。目前由于原材料不足、市场因素等影响,木纹石片区繁荣度日趋下降。针对此问题,县级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在市场营销方面正积极努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帮助企业寻找出路。 8.第57号“关于解决螃蟹箐灌区管理所至山品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提案。螃蟹箐灌区管理所至山品段道路车流量大,随着扶贫工程的推进,拉运建筑材料的大型货车增加,雨季经常有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已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该段公路临水地段已作了防护墙,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地方公路管理段加强对路面维修和保养,增设必要的警示桩和标志牌。 9.第80号“关于加快东环公路建设”的提案。东坡至环州公路项目于2016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分为2个合同段,目前,一合同段路基工程已完工,级配碎石基层已铺筑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铺筑完成8.3公里,还剩余3.7公里未完成;二合同已全部完工。 10.第108号“关于科学合理‘划行规市’摆摊设点”的提案。一是加强城区占道经营整治力度;二是加强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有效控制占道经营现象;四是广泛动员市民参与市容管理,做好主城区中新路、狮山大道、罗婺路等主街道群众监督力度。 11.第113号“关于解决‘义务教育学段’学校的‘义教均衡’标准化建设的配套资金”的提案。2014至2018年投入各级资金16937万元,主要用于厕所、浴室、教室、学生宿舍、操场等建设及购置课桌椅、学生床架、电脑及打印设备、食堂设备,全面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12.第115号“关于加强村组道路监管”的提案。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分级负责的原则,建制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各建制村农村公路路面工程结束后,已交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 13.第124号“关于对武定县广场、公园建设施工缓慢”的提案。受建设资金短缺、政策变化、征地拆迁等因素影响,我县部分广场、公园建设施工较为缓慢,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代建方拓宽融资渠道,千方百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筹措项目配套建设资金,加快周边地产及配套道路施工进度,早日建成供市民休闲娱乐。 14.第162号“关于在县城规划建设一个大牲畜交易市场”的提案。结合县城总体规划,目前在县城南片区高速公路以南划定了一片地块作为牲畜交易市场的建设用地。今后,我们将严格进行规划管控,预留牲畜市场用地,积极引入投资方,为今后建设此项目打好基础。 15.第167号“关于思源学校大门口到G108国道线安装路灯”的提案。G108国道至思源学校大门安装路灯是扩城战略中城市亮化美化的需要,也是保障思源学校师生、学生家长以及西和村村民夜间出行安全,防范社会治安的需要。路灯设计部门对G108国道至思源学校大门口的路灯安装工程进行了规划设计,该路段全长200米,宜安装10米杆100WLED路灯13组,采光间距为15米/盏,灯杆颜色为红色,形状相似牡丹路已安装的路灯,灯臂上有两只凤凰。目前此项工程正在严格按照建设程序推进,争取早日完成G108国道至思源学校门口路灯安装工程,让亮化成果与人民共享。 三、主要做法 (一)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办理工作制度化。县人民政府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部门领导负责制。2018年3月19日,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联合召开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会,将提案分解到35个县级部门、11个乡镇办理,各承办单位也都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责任目标、定办理时限。2018年8月10日,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2018年上半年提案议案办理工作。

(二)完善办理程序,确保办理工作规范化。县人民政府加强办理工作制度建设,明确了交办、转办、催办、答复、跟踪落实等重要环节工作要求,统一了答复件的格式,把好答复意见的政策关、内容关、格式关、文字关。在办理提案过程中,注重抓好关键环节,加强调研、沟通联络,规范办理答复。办前,积极与委员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了解提案提出的原由。办中,向委员及时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困难问题,听取政协委员对解决问题的良策,切实做到具备条件解决的提案及早落实,条件不具备的提案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加以解决,确实无法办理的提案实事求是讲明原因。办后,当面征求委员意见,完善办理结果,进一步提升提案办理针对性,赢得了广大委员的理解支持。 (三)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办理工作实效化。为进一步提高办理提案的质量,县人民政府把提高委员满意率和问题落实率作为根本落脚点,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力度,通过电话督办、重点检查、现场督查等形式,加强协调、督查和指导,提高办理实效。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承办单位提出的问题,催促办理迟缓的单位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办理任务。同时,县人民政府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并把解决好民生、民意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政协武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办理质量明显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重视不够。有的单位领导没有及时传达和落实县人民政府提案交办工作会议精神,没有抓紧研究办理工作,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机制不健全,措施办法不多,主动办理意识不强,未按规定的时限办结。二是对需要多个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牵头作用发挥不到位,协办单位配合不密切,影响落实率。三是部分承办单位没有正确划分答复件的类别,仍然存在A、B、C三类答复件标注混乱的情况,对后续工作的有效开展造成影响。四是部分委员对新政策了解不够,所提问题超出本级部门权限范围,办理难度较大。 四、下步工作 县人民政府将努力克服困难,多措并举、克难攻坚,不断提高提案办理水平。一是加强对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办理能力;二是将办理工作情况在县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开,让委员和群众充分了解交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不断加大县财政对提案办理的投入力度,将一些质量较高、涉及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提案,列入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四是健全办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提案办理环节和操作规程;五是认真落实牵头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办理合力,提高提案办结率;六是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办理实效。 各位委员,基于县情实际,委员们提出的部分问题因为条件限制只解决了一部分,有的问题需要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才能解决,在此恳请大家谅解,也恳请大家主动支持、参与到这些提案的落实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自觉接受县政协及全体委员的民主监督,把提案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着力点之一,在认真总结以往办理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认识,强化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查督办,切实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努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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