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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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0322016 公文目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2日

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各位代表:

现将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作如下简要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建议193件,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193件,占建议总数的100%。其中,农、林、水72件,占37.3%;工业、交通28件,占14.51%;住建、国土资源21件,占10.88%;民政、扶贫22件,占11.4%;科教文卫13件,占6.74%;其他37件,占19.17%。

从内容看,代表们比较关注农业、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力度,培强产业支撑,增加农民收入,缓解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盖村活动室,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村组干部待遇;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关注民生,解决饮水难、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总体来讲,代表们所提建议是认真调查研究后提出来的,涉及面广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代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办理情况

(一)总体办理情况。县人民政府将193件建议及时分解到27个部门和4个乡镇办理,承办5件以上的单位是:县水务局53件、县交运局26件、县住建局15件、县农业局15件、县民政局12件、县扶贫办10件、县文体广电旅游局7件、县国土资源局6件。

第一类(A类)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有127件,占承办总数的64.25%(比上年提高1.55个百分点)。

第30号“关于请求帮助将汤郎村委会小汤郎小坝塘列入除险加固项目”的建议。汤郎村委会小汤郎小坝塘已列入《武定县“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十三五”规划》,待项目批准后,即可实施。第138号“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待遇”的建议。2018年5月,经广泛调研,县委、县政府在县级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出台了《中共武定县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五个方面作用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武委〔2018〕14号),《意见》中明确“进一步改善村组干部待遇,在省州出台村组干部待遇政策前,从2018年6月起,在脱贫攻坚期内,对全县村三职(社区五职)干部每月增加报酬400元,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长补助每月增至100元,待省州政策出台后,按省州政策执行。为行政村和村民小组提供基本保障,每年每个行政村基本运转经费不低于3万元,每个村民小组不低于1000元,每名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不低于50元。”州级层面制定《关于加强在岗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的实施意见》,从2018年7月1日起,为在职在岗的村(社区)干部每人每月增加补贴1000元,确保村干部每月补贴不低于2500元、社区干部每月补贴不低于3000元,村(社区)干部基础补贴一次性增长超过50%。

第二类(B类)所提建议在3年内能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有50件,占承办总数的25.91%(比上年下降约7.05个百分点)。

第81号“关于解决白路镇古黑、中村、小井、毕家、岔河5个村委会电网改造”的建议。楚雄武定供电局将35kV白路变10kV岔河线新建工程列入2018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并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该项目从35kV白路变电站新建10kV线路供电。项目实施后,将解决现10kV岔河线负荷重的问题,解决现10kV岔河线迂回供电问题、有效降低线路故障率、提高供电可靠性,同时满足白路镇古黑、岔河、毕家、中村、小井五个村委会负荷发展需求。第160号“关于请求帮助修复万德土司部分文物遗址”的建议。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积极汇报争取,州文体局已在2018年文物保护单位“一项一策”经费中拨给万德观音寺经费10万元,将尽快组织实施。

第三类(C类)建议所提的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有16件,占承办总数的8.29%(比上年上升5.5个百分点)。

第155号“关于环州乡万松山发展旅游”的建议。由于目前通往环州乡的公路等级低、质量差,路程长,坡陡弯急,通达条件较差,无法满足旅游大巴和大量游客车辆的通行条件,实施景区开发建设条件还不成熟。第159号“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设置万德土司文化遗址旅游标识设施”的建议。目前万德土司历史文化旅游区还未开展专项规划,旅游线路还未明确,景区景点还未命名,暂不具备做景点分布图和建设安装景区景点标识标牌的条件。同时,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没有旅游交通、导向标识专项经费预算。待下步条件成熟时,将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逐步完善旅游标识标牌。

(二)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

1.第57号“关于请求解决插甸镇过界梁、中岭岗、大凹子三个村民小组村间道路硬化”的建议。已由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对插甸镇项目库规划进行查看,对增益村委会项目库进行核实,过界梁、中岭岗、大凹子村道路硬化基础设施建设已列入村级规划,下一步将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建成见效一个。

2.第59号“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己梯村委会务都村开挖村口至活动场所缺口资金”的建议。现阶段我县扶贫项目资金严格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主要用于贫困村产业发展、村组道路建设、村间道路硬化、人畜安全饮水及配套沟渠建设等方面,务都村符合当前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已将务都村实施村口至活动场所道路建设纳入全县扶贫项目库建设,并将在项目具备实施条件时及时下达资金组织实施。

3.第64号“关于帮助解决三家村村委会马樱花文化活动广场缺口资金”的建议。我县自2010年开始实施村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不断把文体活动健身场地延伸到符合条件的村组,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体服务网络,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文体健身活动的积极性,有效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2017年10月已组织实施了猫街镇三家村委会三家村10万元的体育活动广场,现已经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建议猫街镇协调三家村村委会在举办活动中整合场地资源。

4.第65号“关于请求解决贺铭村委会几个村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将持续投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在未来两年内,贺铭村委会所有村民小组的水电路基础设施将得到改善,并在下几批次资金计划中予以安排实施,确保按时脱贫退出。

5.第68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扶贫领域工程项目”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了武定县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对进一步推进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工作,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工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新突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6.第106号“关于将村组公路纳入管护范围给予财政保障”的建议。近两年来,各乡镇脱贫攻坚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增大量的通村公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运局尚未进行统计测算,因此还未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目前,通村组公路主要是按现行政策由村委会积极筹集或由村民投工投劳解决。下一步,县级相关部门将会及时统计测算,在县级财力保障困难的情况下,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及时解决村级公路养护资金。

7.第110号“关于完善沙东公路防护墙、标志牌”的建议。沙拉箐至东坡公路路面工程于2017年1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完成路面主体工程,进入安防设施建设后续工程施工阶段,按照原设计公路安全设施有警示柱6000余根,警示标志牌200余块。按照省州“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要求,增设了钢筋混凝土护栏120米,波形护栏5800米,边坡防护网400米,安防设施新增投资达250万元。目前安防设施建设已完工。

8.第121号“关于插甸至上沾良、安拉公路维修”的建议。目前全县第一轮村村通基本实现道路硬化,由于欠债大,第二轮村村通项目还未开始实施。插甸镇地处山区,公路险陡,每到雨季路面垮塌严重,每公里1200元的道路维护费仅能保通,公路维修资金压力大。

9.第124号“关于切实解决武定县香水小学和狮山镇幼儿园路段拥堵”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已制定了《武定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明确了武定县城镇“治堵”行动实施方案,由县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管制,县住建局负责城市道路规划,县城管局负责乱摆摊设点、乱停乱放的现象,县人居办根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督促其认真履职,切实改变交通拥堵的状况,在学生上学和放学两个高峰阶段实施交通管制,并督促和建议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对大型车辆进行绕道行驶的管制,以确保学生和市民的安全。

10.第129号“关于在九厂小集镇实施亮化工程”的建议。根据省、州实施新一轮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武定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在农村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其中改电即改造农村用电,实施村庄亮化工程,大力推广太阳能路灯和节能灯具。我县在2017年已对白花箐至县城的公路两侧村庄实施了照明工程,而九厂街划入九厂集镇范围,集镇照明的路灯规格及型号等要求与村庄照明的路灯不同,无法在该项目中实施。下一步将争取中央、省、州、县资金支持,从根本上解决九厂集镇的亮化问题。

11.第152号“关于加强对农村公共资源管理”的建议。2010年以来,我县通过向上争取、地方配套、社会参与、群众自筹相结合的方式,筹资2000多万元,新建全民健身活动场地108200多平方米,健身俱乐部4个,安装全民健身路径425件。截至2017年底,武定县共有各种体育场地821块,总面积39.2万平方米,人均1.4平方米。全县133个村(社区)都有了健身活动场所,35%的村民小组有了健身活动场所,但太阳能路灯、文体健身器材、广播器材、文化娱乐器材等部分人为损坏、偷盗现象时有发生。目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起草了《武定县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待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该办法明确了政府、乡镇、村组、学校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指导责任,也明确了其他一系列的管理办法。

12.第153号“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增益村委会亮化工程”的建议。关于自然村美化亮化工程建设,是由县人民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分别按照相关程序申报争取立项投资建设。申报程序是由村(组)提出申请,乡镇组织技术部门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再由乡镇上报县级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编制规划后向省、州申报、争取立项,省州批复落实资金后才能组织实施。下一步,自然村的美化亮化工程建设主要是通过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来完善,将通过争取实施更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13.第156号“关于帮助解决村委会广播设备”的建议。目前,按照“十三五”期间我省启动国家应急广播建设项目,我县已完成11个乡镇每乡镇一个试点村委会的项目建设。计划2019年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部实施完毕。届时,全县133个村(居)委会将全面开通应急广播。

14.第157号“关于加快己衣旅游业发展”的建议。己衣大裂谷资源禀赋较高,省州县相关领导多次到己衣大裂谷考察,对开发建设好己衣大裂谷作出了明确指示和要求。通过多年的宣传推介,有不少商家企业到己衣大裂谷考察洽谈合作开发事宜。现在,交通部门正积极争取长己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努力为己衣旅游的开发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实现 己衣旅游业长足发展。

15.第158号“关于对狮山路北段新灯塔小花园娱乐设施投入”的建议。已计划在新灯塔花园小广场增设石质条休闲条凳6张,增设果皮箱2个,并对损坏的景观照明进行修复,同时加强绿化管护和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环境得到有效整治。

16.第182号“关于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整治武定县城停车收费乱象问题”的建议。为改善县城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管理,缓解交通拥堵。2013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泉霖公司为县城停车泊位的管理公司,明确规定了停车泊位公司收费员八条管理制度,要求收费员严格按照《武定县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员工作守则》收费。下一步将加强对公司的日常工作监督,针对收费员存在的乱收费、不引导、不作为现象加大整治,在管理缓解交通压力的同时,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三、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及时分解任务。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县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部门领导负责制。2018年3月19日,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联合召开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会,将建议分解到27个县级部门和4个乡镇办理,各承办单位也都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责任目标、定办理时限。2018年8月10日,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2018年上半年提案议案办理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县政府办在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加强了办理工作制度建设,对交办、转办、催办、答复、跟踪落实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统一了答复件的复文格式,对办理过程全程跟踪指导,定期督促检查,有效规范了建议办理。

(三)加强沟通,主动接受监督。各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联系,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办前,积极与代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了解建议提出的原由;办中,向代表及时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困难问题,听取人大代表对解决问题的良策;办后,当面征求代表意见,充实和完善办理结果。通过加强承办单位与代表之间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提升了建议办理针对性,融洽了干群关系,赢得了广大代表的理解支持,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四)强化督查,确保措施落实。把提高代表的满意率和问题的落实率作为根本落脚点,加强检查、协调、督促和指导,通过电话督办、重点检查、现场督查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跟踪落实,确保办理质量,提高办理实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选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于2018年5月7日—13日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同时,县政府还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全县绩效考核工作中,把解决好民生、民意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方向

2018年,各承办单位把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具体行动,严格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负责地办理好、解决好、落实好建议所反映的问题,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办理质量明显提高。但在办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承办单位重形式、轻效果,重答复、轻落实,代表满意率受到影响。对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牵头单位作用发挥不到位,相关单位配合不密切,影响落实率。三是部分承办单位没有正确划分答复件的类别,仍然存在A、B、C三类答复件标注混乱的情况,对后续工作的有效开展造成影响。四是部分代表对相关政策不了解,所提问题超出本级部门权限范围,办理出现较大难度。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努力克服不足,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建议办理水平。一是加强对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办理水平。二是把办理工作情况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让代表和群众充分了解交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不断加大县财政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投入力度,提高落实率,同时,对一些质量较高、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建议,县政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四是认真落实牵头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办理合力,提高办理质量。加大跟踪督办和问效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考评分值,确保办理实效。

各位代表,基于我县实际,代表提出的部分问题因为条件限制只能解决一部分,有的问题需要争取上级的支持帮助才能解决,有些问题可能需要两年、三年、甚至一届、几届县人民政府的不懈努力和全县上下众志成城、攻坚克难才能解决,在此恳请大家给予谅解,也恳请大家支持、参与到建议的落实工作中。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把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民生所向,把落实这些建议作为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为建设美丽、和谐、幸福新武定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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