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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六、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
十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担负着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队内设内勤、秩序巡逻、车管、事故处理、城区、高桥6个中队。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4320起,处罚交通事故2001起,共收交通罚没款和非税收入903.56万元。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加强领导,严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元旦、春节、“两会”、3.15牡丹文化旅游节、建州六十周年、“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大型活动的交通警卫工作18次,圆满完成了安保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大队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全部为执法执勤车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92.17万元,比2018年增加82.8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新调入2名人员工资福利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2.1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2.17万元,比2018年增加82.8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新调入2名人员工资福利收入。其中:本年收入592.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2.17万元(本级财力592.1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2.1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9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1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本级财力预算交警大队支出合计592.17万元。主要用于:
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488.7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19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19年度实行归口管理开支的统筹外离退休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9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7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0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6.3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工资福利支出469.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0.95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80.1万元,奖金支出6.75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9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0.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9.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6.39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4.8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4.35万元,水费支出2.5万元,电费支出3万元,差旅费支出4.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25万元,其中,退休费支出2.11万元,生活补助支出86.1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29万元。
分别是1、采购酒精检测仪5台,预算资金3.5万元;
2、采购执法记录仪20台,预算资金5万元;
3、采购交通违法打、复印纸100箱,预算资金1.5万元;
4、采购照相机3台,预算资金4.5万元;
5、电脑10台,预算资金5.5万元;
6、其他交通管理执法设备若干,预算资金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减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300人次,接待费开支4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8预算数一致。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592.17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592.17万元,比2018年增加82.8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新调入2名人员工资福利收入。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592.17万元,比2018年增加82.8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新调入2名人员工资、福利。其中:支出4.35万元,水费支出2.5万元,电费支出3万元,差旅费支出4.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至,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557.52万元,一是车辆数量6辆,价值142.75万元;二是通用设备数量416个,价值205.14万元;三是房屋1049.37平方米,价值58.95万元;四是专用设备240件,价值150.68万元。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绩效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9年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单位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表1-18)
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4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