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557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狮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狮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狮山镇主要职能是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维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3、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4、坚持执行计划生育、严格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
5、认真贯彻各项减负支农及税费政策。
6、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7、根据区域、产业、资源特点以及农民种养习惯,培育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新型组织,及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增加农民收入。
8、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9、加强教育、卫生、农业综合服务、财政、计划生育、村镇规划、统计、新农合、劳动保障等社会事业建设,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
10、为当地农民和流动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11、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防各种刑事犯罪,配合政法机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12、负责狮山镇区域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14、加强狮山镇对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督;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完成工业销售值25.7亿元;完成农产品加工产值89530万元,完成非税收入66.87万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4.29亿元,同比增长12%;城镇居民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36795元和11920元,分别增长12%和12.1%;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66万元,增长11%,支出7820万元,增长10%;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1亿元;完成招商引资额7.83亿元,占县下达任务数7.67亿元的102.1%,同比增长1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38‰;镇第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
(一)聚焦“精准扶贫”抓实脱贫攻坚。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以2个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1244户508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为重点,下足“绣花” 功夫,突出基础设施、安居保障、产业发展,全镇形成了合力攻坚的大扶贫格局。基础设施大幅提升。投资1.5亿元,集中投向贫困地区水利、交通等民生领域。完成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6件,建成农村公共文化活动室43个,安装太阳能路灯533盏,实施村组道路工程102件,硬化道路9.25公里,所有行政村实现道路硬化,解决了21个村委会102个村民小组5200户20000多人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贫困地区的面貌大为改善。投资857.63万元,完成水利工程52件,其中:饮水修复37件,饮水巩固提升10件,浇筑6.4898公里三面光沟渠5件,改善灌溉面积7303亩,解决2757户,11629人,3255头大牲畜饮水困难;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好农村公路。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个,美丽乡村1个,奖补资金226.34万元。投入300万元新建村级活动场所和农村公共活动场所8个,党员10人以上或人口 200 人以上的村民小组有活动场所、贫困行政村广播、电视覆盖率均达100%,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100%的村民小组通动力电。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投入资金1.049亿元,完成安居房建设1395户,占全镇农村居民总户数的9.7%。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78户739人,配套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成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供电配套设施,让搬迁群众搬得出、在得住、能致富。实施农村C、D 级危房改造440户,占全镇农村C、D 级危房总数的49.7%,有效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稳固问题。产业扶贫有新突破。打破常规,探索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投入产业扶贫资金59万元,贫困户积极参与,大力发展支撑稳定脱贫的种养殖业,规模化龙头企业达18家,带动722户贫困户增收116.8万元。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94个,贫困户入社3334户13209人,入社率达100%。行业扶贫有新进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34029人次享受医疗费用报销达179万元。教育扶贫投入加大,教育设施明显改善。新增贫困户护林员105名。开展“ 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16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16个贫困村,力所能及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沪滇协作全力推进。自上海嘉定区与7个深度贫困村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以来,给予狮山镇资金支持、人才支援、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等多方面的关心支持,捐赠项目资金85万元。投入劳务协作专项资金,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投入1400万元,启动狮山镇山居片区沪滇协作建设项目。帮扶力量得到增强。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调整充实帮扶队伍,增加帮扶力量,各级帮扶干部充分发挥五个方面作用,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全社会参与扶贫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聚焦“项目建设”,抓实征地拆迁。以县城区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全力做好64户城市二期棚户区改造协议促签,完成63户。完成亚行项目建设牡丹路、乌龙河22户拆迁任务。完成元武路提升改造协调工作,项目顺利推进。完成42户违法用地清理,拆除两违建筑29户,永吉村、火化场、小营三大片区拆临拆违工作顺利推进,拆除面积3万平方米。完成中医院、亚行项目乌龙河绿化、建美建材城、乌东德移民搬迁等征地工作。
(三)聚焦“产业发展”抓实优化布局。以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为抓手,突出产业带动、项目拉动、品牌推动。传统产业进一步得到巩固。完成烟叶收购75万公斤, 均价28.89元/公斤,实现产值2166万元;完成粮食作物种植9.26万亩,经济作物种植4.5万亩。粮食产量3.47万吨,粮食单产348.5公斤/亩;出栏生猪11.7万头,肉牛0.8万头,山绵羊2.14万只,家禽121.5万羽,实现肉类总产137670吨,畜牧业总产值约3.38亿元;钛、铁、木纹石等资源开发为主的冶金矿产业平稳发展;15个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利润1000万元,从业1002人,上缴税金200万元;协助完成禄金新型工业片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乡村旅游为主的特色旅游业蓬勃发展,实现产值2000万元。特色产业创新发展。推广种植续断、三七等中药材9720亩,实现产值2000万元,种植花卉2000亩。
(四)聚焦“人居环境”,抓实生态治理。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人居环境提升全面开展。集中精力抓好集镇“两污”项目建设,加大公路沿线、河流、居住集中的村组卫生综合整治。组建了村庄保洁员、土地规划专管员、自然村土地规划信息员等人员队伍,分别对292个村民小组制定村庄环境整治村规民约、村卫生保洁等工作制度,对生活垃圾实行划片清运管理。建成公厕27个、垃圾池316个,管好用活垃圾车。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压态势。清理报废黄标车174辆。强制关闭养殖场2家。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以镇、村两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体系,全镇5条河流2条沟渠,确立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各1名,河长7名,河段长39名以及村专管员的工作机构,加强对境内流域整治的领导工作。鼎力提升城市品位。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广泛动员城区居民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积极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全面推行“街长制”“门前五包”责任制;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家园为目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500亩;实施国家造林项目4896亩,更新造林6709亩;组织矿山植被恢复272 亩;组织规划脱贫攻坚林业项目库建设;采伐2396立方,农村能源建设安装太阳能300套,节能灶300眼;管护天然林35.5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3%。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68674亩,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严守农田保护底线,实行动态巡查。清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34个点658亩。审批报送农村宅基地255宗,登记土地164宗,调处纠纷27件,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5件,巡查30次,下发停工通知12起。投入防火经费5.4万,组建20人扑火队24小时值守,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全镇库塘蓄水达1332.5万立方米,比年计划多蓄37.5万立方米。
(五)聚焦“民生问题”抓实社会事业。惠农政策全面落实。以“一折通”方式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92.28万元;草原生态补贴55.6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39.75万元; 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123.18万元;2018年退耕还林补贴62.368万元;省级陡坡地治理18.22万元;农机购置补贴89台27.018万元。社会救济保障增强。发放救灾救济粮26886公斤,棉被200床,衣服100套,棉大衣120件;兑付洪涝灾害民房恢复重建资金5户10万元;发放648人次城乡医疗救助金125.6万元;发放465人次临时困难救助24.1万元;发放高龄补助1360人80.22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960人次30.07万元,慰问困难群众及五保老人625人20.85万元;发放纳入财政供养五保老人189名180.58万元,发放27人火化补助11.96万元;镇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136人,分散供养69人;进一步完善中心敬老院管理运行机制,五保对象物质和文化生活丰富,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40923人,参保率93.6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4500人,参保率97%。代缴特困人员城乡医疗保险205人45100元。计生工作创优服务。兑现农村计生家庭“奖、优、免、补”和独生子女保健费以及失独家庭慰问金等5107人122.28万元。动物疫病防控得力。共防疫注射15245户猪牛羊禽944816头只,密度达98.2%,采集54个村123户养羊户的4010只羊血清样品1337份进行布病流行病学调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扎实推进,确保境内未发生病例。扶助残障济困送暖。完成镇残疾人联合会换届选举,争取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慰问28户困难残疾人,实施40户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大对471户566名贫困残疾人的扶助。培训残疾人250人次,新办残疾人证85本。教育事业全面进步。全面落实“科教兴镇、教育强镇”战略,用心、用力抓教育,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成了古柏小学改薄项目建设,启动大坝山小学和铺西小学改薄项目。逐步健全教育奖惩激励机制。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名列全镇前茅,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义务教育巩固率、中考总上线率分别达99.98%、94.5%、98.7%。健康服务均衡普惠。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通过评审,镇卫生院建成中彝医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13730人、免费体检2814人、建档12814人、发服务卡10290本。全镇因病致贫425户455人,患9类15种大病的有92人。社会保障兜牢底线。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并轨,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发放5522户12363人城镇低保金4940.1万元,代缴5465户12195人医保金146.34万元;发放1077户2148人农村低保金497.6万元,代缴827人医保金99240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文化事业广泛开展。在文化创新、文化行业管理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坚持免费开放和培训,加强贫困群众的文化、娱乐、体育场所的建设,成功举办春节、樱桃节、花山节、火把节等文体活动和文艺汇演,积极参加县健身杯篮球赛。“妇儿规划”深入实施。妇儿工委得到加强,各职能站所积极配合,“两个规划”目标圆满实现。就业创业持续拓展。城镇新增就业3600人,再就业370人,培训农村劳动力5000人次,转移就业22757人次。
(六)聚焦“和谐稳定”抓实综合治理。始终把安全维稳工作作为重点常抓不懈,确保和谐稳定。深入开展“七五”普法、“五五”依法治镇工作,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逐步增强。深化“平安狮山”建设,93家驻区县级单位、18个镇级单位、28个村社区、292个村小组均100%达标。推广“枫桥经验”,加强非正常上访源头治理,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制度,受理纠纷 288件,调解265件,化解信访积案10件,上级转办的信访件81件,已办结80件。圆满完成全国和省、州、县、镇两会及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安保维稳信访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建立,各类案件持续下降,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全年排查上报违纪涉黑线索2条,办理扫黑除恶案件2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律”要求,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食品药品、农机、船舶、电力、库塘、特殊设备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全年排查隐患241项,督促企业整治隐患241项,对2000余户专项检查7次,抽检56个白酒小作坊,500余家餐饮单位,105次学校食堂,216次药店,查处各种违法案件46件,检查155家特种设备556台。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不断健全,应急处突能力明显增强,成立2支各10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明显提升,强化2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预警监测,确保全镇受威胁466户、2532人的安全。民族宗教团结和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成果不断巩固。
(七)聚焦“执政能力”抓实自身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大力整治“慵懒散”等行为,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修订狮山镇各项工作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4件,面商率100%。民主法制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廉政建设落细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进行部署、推动和落实,持续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兵役征集、双拥创新、信用社和供销社等工作取得新成绩;政务公开、村务监督、统计、防震减灾、气象、史志、档案等各项工作得到加强;妇女儿童、科技、老龄、残疾人、文体广电等事业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独立核算机构6个,镇政府、财政所、文化站、新农合办、规划所及农林水6个机构。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武定县狮山镇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狮山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6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其中:行政人员39人,事业人员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休人员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狮山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876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61.9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万元,占总收入的0.05%;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7806.40万元对比增加959.59万元,增长12.29%,主要原因分析正常增资及工资性晋级、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项目支出中特定事项支出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狮山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7820.13元。其中:基本支出2304.02万元,占总支出的29.46%;项目支出5516.11万元,占总支出的70.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7721.18万元对比增加98.95万元,增12.82%,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有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支出,本年度项目资金安排增加,所以支出数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部门机关运转、保工资、保办公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4.02万元。与上年2348.45万元对比减少44.43万元,减少10.89%,主要原因分析民政定补人员补助调整到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1923.70万元占基本支出2304.02万元的83.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80.32万元占基本支出2304.02万元的16.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完成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16.11万元。与上年5369.34万元对比增加146.77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有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支出,本年度项目资金安排增加,所以项目支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狮山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18.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与上年7721.18万元对比减少2.71万元,减少0.035%,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性增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8.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4%。主要用于人大、政府、党委、社团、财政所人员经费和保障机构运转支出,按照部门职责履行特定专项业务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1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狮山镇2018年度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和保障机构运转支出和2018年度农村文化活动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工伤保险费、民政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大病保险等缴费、新农合办人员经费、保障机构运转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63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主要用于城建办人员经费、保障机构运转支出、2018年度脱贫攻坚项目支出;
7.农林水支出4520.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6%。主要用于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兽医站、农经站、林业站、水管站人员经费和保障机构运转及扶贫项目支出、农村综合改革;
8.住房保障支出19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狮山镇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57.35万元,完成预算的98.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75万元,完成预算的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60万元,完成预算的68.2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增长,落实中央各项厉行节约规定。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89万元,下降12.09%。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3万元,减少16.32%。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增长,落实中央各项厉行节约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5万元,占30.95%;公务接待费支出39.60万元,占69.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7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狮山镇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6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狮山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狮山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加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狮山镇攻坚工作经费和拆临拆危工作经费增加投入、培训费、工会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狮山镇资产总额6619.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44.94万元,固定资产2574.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36.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19.3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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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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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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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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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619.52 |
4044.94 |
2574.58 |
2189.47 |
71.43 |
0 |
313.67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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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狮山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狮山镇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武定县狮山镇 2019年10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557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