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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019052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9日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33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培养工作。

8、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0、组织实施引进国内外智力和出国(境)培训计划,承担国内外人才技术交流合作工作。承办武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抓好城乡就业创业。一是广泛宣传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深入抓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城乡劳动力实现有效就业和稳定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企业用工招聘会等就业援助专项活动,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2018年共组织专场招聘会9场,到场参加招聘企业158家,提供岗位32618个,入场求职4834人,达成意向1000人,成建制输出17批次929人,主要输往云南省境内寻甸、富民、禄丰及广东、上海、浙江、广东等部分企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33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00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96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64人,开发公益性岗位58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2%。二是实施“云岭全民创业计划”,继续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年内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361户3610万元,带动就业542人,完成大学生创业补贴3户8万元。三是强力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34842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1574人,转移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2828人;培训农村劳动力60721人,其中技能培训2415人,创业培训92人,实用技术、务工知识等引导性培训58214人,培训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6066人。

2、全面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一是继续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实现法定人群应保尽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工作重点抓好落实。建立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交通运输、水利建设按项目参保的长效机制,实现相对固定职工工伤保险应保尽保。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政策的作用,积极引导符合政策规定条件行业和单位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企业生产经营。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保障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权益。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049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参保7763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76001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65989人,工伤保险参保16130人,失业保险参保7115人,生育保险参保5900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100%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并按时维护进楚雄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二是强化社保基金管理和使用。认真贯彻社会保险各项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强化基金监管和专项审计检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全年共收缴各项社会保险费44880万元,其中回收历年欠费639万元,支出各类保险基金43170万元。

3、统筹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把好“进人关”。按程序做好公务员、紧缺人才、“三支一扶”、定向招聘等各类人员的招录工作,全年招录公务员28名,招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二是完善考核评价工作。完成各类人员统计和年度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严格执行奖惩制度。三是加强各类人才选拔。继续做好州级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兴乡贡献奖、农村乡土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四是继续抓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等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清理创建示范活动和清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用乡镇工作人员工作。五是配合做好国有林场改革改制工作,合理完成9名人员的分流安置。六是启用执行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决策支持系统管理,进一步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好乡镇工作人员岗位补贴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和艰苦地区津贴的调标工作。七是做好退休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稳定工作。

4、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和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强化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建设。二是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体系,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职工(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完善欠薪预警、工资保障、工资支付违法失信联合惩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机制,持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截至目前,督促、协调16户建筑类用工企业为421名农民工兑付工资417万元。

5、认真开展人社行业扶贫工作。一是就业扶贫促脱贫。紧紧围绕贫困劳动力100%参加培训、100%推荐就业岗位、50%以上实现转移,大力开展就业扶贫工作。积极落实各级就业扶贫政策。对跨省务工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给予一次1000元以内的交通补助;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委会和劳务经纪人每集中输出1人,按省外转移每人300元、县外转移每人200元给予补贴。全县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200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的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创建“扶贫车间”4个,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69人,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二是社保扶贫促脱贫。巩固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成果,实现法定人群应保尽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工作重点抓牢抓实。主动加强与扶贫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数据比对工作,进一步摸清并核实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做到不漏一人,真实准确,切实加强台账管理,实现参保状态有痕迹可查、有台账记录。 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其中符合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76611人全部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是健康扶贫促脱贫。按照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倾斜政策、扩大保障范围,实施大病专项救治医保支持政策和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支付政策。四重政策保障实现“一站式”结算,消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不起病”、“不敢看病”的恐惧心理。管好用好医疗保险支持健康扶贫政策资金。加强医保基金“收、管、控”,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健康扶贫待遇减免7687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16个行政股室和下属4个事业机构。内设行政股室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公务员管理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人力资源开发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医疗生育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宣传股、老干部管理股。下属事业机构为:医疗保险管理局、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67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8.80万元,占总收入的98.77%;其他收入45.19万元,占总收入的1.23%。

与上年对比:2018年收入3673.99万元,2017收入2627.48万元,增加了1046.51万元,增长39.83%。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826.80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608.45万元,增加1218.35万元,增长46.71%,最主要的原因是2018年实施上海沪滇劳务协作项目,收到项目资金719.8万元;2018年其他收入45.19万元,2017年其他收入19.03万元,增加26.16万元,增长137.47%,最主要的原因是2018年收到专家省级工作站补助经费3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80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83万元,占总支出的23.73%;项目支出2898.80万元,占总支出的76.27%。

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3800.63万元,2017年支出2913.13万元,增加887.5万元,增长30.47%;2018年基本支出901.83万元, 2017年基本支出982.47万元,减少80.46万元,减少8.94%,2018年项目支出2898.80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1930.67万元,增加968.13万元,增长50.14%,最主要的原因是2018年实施上海沪滇劳务协作项目,收到项目资金719.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1.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3.21万元,占基本支出85.74%;商品和服务支出97.54万元,占基本支出10.8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87万元,占基本支出3.31%,其他资本性支出1.22万元,占基本支出0.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项目支出2898.80万元,与2017年项目支出1930.67万元,增加968.13万元,增长50.14%,最主要的原因是2018年实施上海沪滇劳务协作项目,收到项目资金719.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6.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4%。与上年对比:主要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了782.2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增加了377.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6%。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78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8%。主要用于开展上海沪滇劳务协作项目,广泛宣传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深入抓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城乡劳动力实现有效就业和稳定就业。

4.农林水(类)支出88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1%。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工作生活补助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5.住房保障(类)支出4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4万元,完成预算的99.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万元,下降7.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5万元,下降8.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9万元,下降4.8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县大力加强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基本支出规模,减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9万元,占34.91%;公务接待费支出10.05万元,占65.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人社行业扶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社行业扶贫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02万元,主要原因我县大力加强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基本支出规模,减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1万元,水费0.58万元,电费0.78万元,邮电费5.96万元,差旅费8.80万元,物业管理费2.64万元,接待费1.82万元,培训费0.47万元,会议费0.14万元,维护维护费2.24万元,劳务费1.51万元,工会费9.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609.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09万元,固定资产1499.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0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7万元。主是加快财政补助资金支出,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减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09.58

103.09

1499.49

1197.30

37.86

264.33

7.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项目预期指标。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较明确,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实施在各方面均产生了较为显著的效果。但仍有个别项目存在预算执行尚有欠缺,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学习政策业务,提前谋划,根据政策和经济形势准确把握项目资金预算量,科学规划预算执行,高效管理资金,确保项目高效运行,科学高效地完成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项目。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331601111



人社局2019101811183606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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