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019081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2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是中共武定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武定、法治武定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协调指导督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7.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0.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11.完成县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和依法治县工作,协调各部门落实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和依法治县各项措施。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5.建设一支执法公正、廉洁高效;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打造一个平安和谐、民主法治;长治久安、社会稳定的发展环境。

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监督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坚持诉访分离,畅通涉法涉诉信访渠道。

7.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线索摸排和专案攻坚;深挖彻查,除恶务尽;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8.加大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测评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481.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58万元,占总收入的97.97%;其他收入9.76万元,占总收入的2.03%。与上年对比:2018年总收入481.34万元,比2017年总收入505.47万元减少24.13万元,下降4.77%,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主,减少小专项经费预算,导致项目收入在去年的基础上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5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15万元,占总支出的88.91%;项目支出49.90万元,占总支出的11.09%。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450.05万元,比2017年支出553.06万元减少103.01万元,下降18.63%。2018年基本支出400.15万元,比2017年基本支出325.23万元增加74.92万元,增长23.04%,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政策性增加政法工作津贴及零星增资。2018年项目支出49.90万元,比2017年项目支出227.83万元减少177.93万元,下降78.10%,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主,减少小专项经费预算,导致项目收入在去年的基础上大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0.15万元,比2017年度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5.23万元增加74.92万元,增长23.04%,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政法工作津贴及零星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8.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6%。

2017年、2018年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对比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数

上年支出数

增减数

增减%

办公费

28,299.16

43,285.30

-14,986.14

-34.62%

印刷费

20,865.84

20,865.84

水 费

3,100.00

4,900.00

-1,800.00

-36.73%

邮电费

3,600.00

8,075.00

-4,475.00

-55.42%

差旅费

29,735.00

10,190.00

19,545.00

191.81%

劳务费

20,400.00

22,309.78

-1,909.78

-8.56%

工会经费

26,327.06

31,542.10

-5,215.04

-16.53%

其他交通费用

146,400.00

167,400.00

-21,000.00

-12.54%

合 计

278,727.06

287,702.18

-8,975.12

-3.12%

备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三公经费”中单独说明。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部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90万元,比2017年项目支出227.83万元减少177.93万元,下降78.10%。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主,减少小专项经费预算,导致项目收入在去年的基础上大幅度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76万元;

2. 2013105:专项业务支出19.61万元;

3.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万元;

4. 2040505:案件执行支出6.10万元;

5.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1.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06万元,比上年减少109.77万元,下降19.9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主,减少小专项经费预算,导致项目收入在去年的基础上大幅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按照部门职责履行特定的专项业务支出,如政法综治维稳和治保调解工作、网格员生活补助及见义勇为人员奖励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1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国家司法救助、人民调解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预算的14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0万元,完成预算的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的124.5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工作经费未预算,且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等工作任务重,下乡开展工作的次数增多,导致“三公”经费支出过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5.79万元,比2017年的11.22万元减少5.43万元,下降48.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3.30万元,比2017年的3.93万元减少0.63万元,下降16.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武定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车辆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并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务用车,有效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2.49万元,比2017年的7.29万元减少4.80万元,下降65.8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武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有效控制接待标准和规模,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0万元,占56.99%;公务接待费支出2.49万元,占43.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法综治维稳、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政法综治维稳、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等工作任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7万元,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31.67万元增加0.2万元,增长0.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等工作任务重,下乡开展工作的次数增多,差旅费支出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8年机关正常运行必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会议费、电话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等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9.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22万元,固定资产96.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2018年资产总额减少11.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1.5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5项,账面原值21.5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59.41

63.22

96.19

29.98

66.2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附表14)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10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21601111



武定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以元为单位)20191009104037435.xls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