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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029002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06月30日 发文字号:武发改复〔2019〕52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武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9日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武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李加红代表:

您在武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保障发窝乡阿过咪村委会刀甲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人畜饮用水保障”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发窝乡阿过咪刀甲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共安置178户729人。2016年,县水务局投资638万元实施了阿过咪片区人畜饮水工程,从大黑山取水,目前仍作为安置点的人畜饮水来源。由于旱季水源点水源减小,无法保障安置点用水。2018年初,发窝乡人民政府投资28万元,实施了羊槽提水补水工程,以满足旱季安置点人畜饮水需求。提水产生的电费每年约2万元。截至目前,电费由施工方支付,待工程全部完工撤场后交由群众支付。

根据您提出的村集体无经济收入,请求解决2万元提水补助的问题,根据部门职能,我们与县水务局进行了协商。目前,由于各级财政困难,2019年如此干旱的情况下,全县仅收到防汛抗旱资金25万元,分别下达全县11个乡镇,后续年度是否有该类资金无法确定,县级层面也无专项资金来源,待阿庆争水库建成后能够完全解决。建议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由搬迁群众缴纳提水费用,同时建议村委会切实加强水源点及饮水管网的管护,减少漏损,节约成本。后续年度中如有如抗旱资金下达,县水务局将全县统筹后下达给各乡镇,由乡镇根据灾情统筹安排。

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昕明 0878-87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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