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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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220025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0日

武定县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省、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的要求,为扎实有效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州和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紧密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1.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根据省州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 、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增减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结合权责清单、抽查事项清单等 ,编制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 确行政 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后予以公开。

(2)根据“双随机 、一公开 ”监管要求,完善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等内容后,予以动态公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申请材 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4) 编制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证件有效期等内容,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要按照本系统现场执法文书样本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一律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 份,出示国家统计局颁发的或省政府统一印制行政执法证件。

(3)局负责行政执法行为的各检查组及人员在办公场所内要公示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完善行政执法案件信息查询和行政执法结果公示渠道,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及时将已办结案件的立案时间、处罚机关、主要案由、执法决定和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等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要按照《云南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5号)和州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3)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对执法信息等进行公开,积极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 等载体,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4号)以及州、县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我局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局心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

(2)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严格按照我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 按照省局、州局音像记录设备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4.加强记录归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归档、管理的方式以及责任人等,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5.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县统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建立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县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落实审核主体

(1)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县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规的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局办公室、执法队等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审核小组按要求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

(1)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数据、社会 影响等因素,确定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需要移送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根据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办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解决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全面系统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武定县统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工作。

组 长:李春云(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 峻(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世槐(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员由李玉贵、董丽、罗建明、罗鸿、李明泉、张红波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峻同志兼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二)健全工作制度。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范推进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积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三)加强经费保障。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及经费。结合我局执法实际,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设施。

(四)抓好统筹衔接。做好与县司法局、州统计局的工作衔接,要把推动“三项制度”工作与今年开展的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五)加强队伍建设。要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依托云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系统,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名单。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

武定县统计局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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