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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222008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08月25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政协提案答复 标      题: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2日


盛高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给予武定吉慈堂正骨医院用地支持”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武定吉慈堂正骨医院建设项目用地应根据武定县城市总体规划,拟用地单位进行初步选址,初步选址后,报请县人民政府召集涉及用地选址的相关部门对项目拟用地实地踏勘论证。建设项目拟用地选址确定后,我局才能根据选址情况,启动用地报批、依法依规供地等相关工作。

感谢你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武定自然资源工作。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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