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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管理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227005 公文目录:保障性住房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公共租赁住房 标      题: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管理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


一、保障性住房室内及小区配套商铺的一次性配套设施的维修,由承租户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保障性住房室内及小区配套商铺的一次性配套设施包括:墙面、水龙头、电灯、开关、电源插座、便盆、沐浴器、洗菜盆及配件、洗脸盆及配件、室内门窗、锁及玻璃、对讲系统、窗户纱窗、灶台、楼地面(室内地板)、室内电线、空气开关、阳台护栏、地漏、烟道等室内设施。

二、承接保障房管理的物管企业负责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保养:室内外给、排水系统、排污管道疏通、化粪池清掏;对水塔清淤、消毒;负责电梯维修年检;负责上水增压设备的保养、维修;负责楼道灯、路灯的维修更换;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路网养护管理;负责交由管理单位管理的围墙、护栏、停车场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公共财物损坏部分的维修及死亡的绿化部分补植。

三、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负责维修以下项目:屋面及防水、厨房、卫生间防水、雨棚防水、太阳能组件、水塔、外墙体、楼顶门、楼道及扶手、楼地面、室外主供水管、主排水管、室外雨落管、室外排污管、主供电线路、公共配电设施维修及更换、防雷设施。

四、政校、政企共建保障房维修费用按双方协议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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