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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0601014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1日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云政办规〔2019〕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23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9〕35号),结合我局实际,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州和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使良好法治环境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统一建章立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行政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2.加强事前公开。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投诉举报方式、途径等必须公示的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情况等,实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

3.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戴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佩戴或出示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等内容,特别是救济的权利、程序、渠道,并在行政执法检查文书中予以记录。

4.推动事后公开。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外,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应当主动及时公开,经技术处理后依法应当公开的,应当及时作技术处理后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公开工作要注意与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建立制度。依据云政办规【2019】4号文件,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与使用等,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和信息采集、存储、归档、使用等规范化制度。

2.完善文字记录。文字记录作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要做到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要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使用统一规范的本系统各类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办案系统,逐步提高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的信息化水平。要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管理和保存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效果。

3.规范音像记录。音像记录作为文字记录的补充,要与文字记录有效衔接,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做到执法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

4.严格记录归档。各股室队所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管理有关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对文字记录、音像记录档案的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

5.发挥记录实效。要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1.健全完善制度。我局依据《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政办函〔2016〕215号),结合工作实际,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审核的内容和程序等,制定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2.明确审核机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我局的法治工作机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本局设置的法制员。要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有条件的还应当配备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要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明确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内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着重审核以下内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5.明确审核责任。各股室队所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要完善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8月)

1.制定方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州县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进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具体工作方案,于8月20日前报县司法局备案。

2.动员部署。8月中旬,召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3.培训宣传。8月下旬,通过网站、新媒体等方式,加大“三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8月)

1.业务指导。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制度文件,由县局法规股制订或修订。

2.细化完善。要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本局实际,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并将相关文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3.加强指导。政策法规股、办公室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制度制定和设备建设工作的指导和配合。

(三)全面推行阶段(2019年9月开始)

1.规范实施。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9年8月1日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要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

2.监督检查。政策法规股要适时组织开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部门和执法人员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经督促仍不整改的,由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3.优化提升。要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注重总结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作用,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组织保障。政策法规股、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切实帮助解决人员及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问题。

(三)鼓励探索创新。在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任务的同时,各股室队所要结合实际情况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方式和方法,培育先进典型,发掘工作亮点,不断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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