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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0601056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1日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结合我局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务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1.强化事前公开。重点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能调整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编制、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审批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等。

2.强化事中公开。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应当严格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主动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行政裁量权基准、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申请回避等法定权利和依法配合执法等法定义务,并做好相应释法说理工作。

3.强化事后公开。按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按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

1.规范文字记录。按照统计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并按要求对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进行文字记录。

2.规范音像记录。结合执法实际,编制记录清单明确行政执法工作中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事项,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

3.规范记录归档。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台账、法律文书以及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作出执法处罚(简易处罚程序除外)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建立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审核主体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3.确定审核范围

编制行政处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

二要健全制度体系。我局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具体制度规范、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及时公开执法基本信息,组织制定各类执法行为流程图;完成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编制工作。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民宗局行政执法队伍。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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