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0618050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8日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900462700000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六、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七、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和省、州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林草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7.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草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8.将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万松山国有林场、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县营林工作站等县林草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县林草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设10个下属事业单位,即: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武定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武定县营林营草工作站、武定县中德合作造林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武定县天然林保护办公室、武定县退耕还林办公室、武定县农村能源工作站、武定县林木林权流转管理站、武定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办公室等;设10个内设机构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10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草原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与科技产业股、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规划财务股等。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1.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快速推进。

2.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加强。一是积极为项目落地提供用地保障。二是异地造林有序推进。三是深入开展森林督查。四是强化森林防灭火。五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六是强化野生动植动保护。七是加强自然保护地及湿地管理。八是加强草原监测。九是积极稳妥调处林权纠纷。

3.林业产业健康发展。

4.林业改革不断深化。

5.生态扶贫全力推进。一是实施生态护林员助脱贫。二是实施退耕还林助脱贫。三是实施陡坡地治理助脱贫。四是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助脱贫。五是实施林业科技培训助脱贫。六是实施林地保障助脱贫。

6.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夯实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三是围绕整治重点,全面开展排查。四是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高压震慑。

7.主要经济指标取得较好成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3.40万元,比2019年1387.13万元减少63.7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纳入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3.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3.40万元,比2019年1387.13万元减少63.7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纳入预算。其中:本年收入1323.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3.40万元(本级财力1323.4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3.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2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3.4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1069.45万元对比增加253.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款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7.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纳入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3.40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1.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统筹外工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5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2.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8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30201行政运行842.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2130210自然保护区等管理11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52.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240304森林消防应急救援47.93万元,主要用于扑火队员生活补助;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72.9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3.4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73.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8.63万元,津贴补贴270.18万元,奖金17.39万元,绩效工资75.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3万元,住房公积金52.8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3.70万元,其中:办公费13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37.95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8.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6.35万元,其中:退休费51.04万元,生活补助245.3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采购预算资金15.06万元,资金来源均为非税返还经费。分别是:便携式计算:1.40万元;复印机6万元;激光打印机0.60万元;木骨架沙发类0.25万元; 木制台、桌类0.15万元;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1.80万元; 其他柜类0.18万元; 其他柜类0.32万元;碎纸机0.16万元;台式计算机4.2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5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脱贫攻坚、营造林等各项工作任务较2019年加重。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1万元,比2019年预算30万元增加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脱贫攻坚、营造林等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80批次,2450人次,接待费开支1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脱贫攻坚、营造林等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导致各项检查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有所增加。

(二) 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1323.40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069.45万元,2020年比上年增加253.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三三”制经费、扑火队生活补助等纳入基本支出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317.68万元,2020年比上年减少了317.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纳入预算。

八、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因我县可用财力有限,年初无财力安排重点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专项补助,故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待年终根据上级专项补助和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再将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253.70万元,比2019年105.12万元增加148.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三三”制经费、扑火队生活补助等纳入县级基本支出预算。其中:办公费13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37.95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8.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至,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1489.08万元,一是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16.02万元;二是车辆数量10辆,价值200.12万元;三是通用设备数量314个,价值330.20万元;四是专用设备数量199个,价值127.57万元;五是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数量58个,价值15.17万元。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我单位2020年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预算。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附:1.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20)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462700111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609042038352.xls
下载